蒲縣城區地質災害治理工程(5處)地質勘查和治理工程 初步設計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蒲縣城區地質災害治理工程(5處)已由蒲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蒲審管復(2022)72號文件批復,建設資金來源為蒲縣財政資金解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受招標人蒲縣自然資源局的委托,山西恒睿淇項目管理 作為招標代理機構,就蒲縣城區地質災害治理工程(5處)地質勘查和治理工程初步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 2.2建設地 2.3項目編碼:2111-141033-89-01-417813 2.4招標編號:HRQZB-2022-09-01 2.5建設規模及內容:主要指大河沿、柳樹溝、西關北、蔡疙瘩4處的后續完善部分,主要技術手段為坡體截排水、擋土墻、綠化、監測等。 2.6勘查設計周期:20日歷天 2.7最高控制價:205.84萬元 2.8質量要求:要求達到國家規定的現行合格標準。 2.9招標范圍:蒲縣城區地質災害治理工程(5處)地質勘查和治理工程初步設計,包括初設階段的勘查、設計工作,招標設計、施工圖設計及施工期間的后續服務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投標人須同時具備地質災害防治勘查甲級資質和地質災害防治設計甲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3、擬派 3.4、財務狀況良好,未被責令停業,無財產被接管或凍結情況; 3.5投標人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 (4)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相互兼職的關聯企業;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有關聯關系的其他情形。 3.6投標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無資格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1)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擬派 (2)投標企業、法定代表人、擬派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方式: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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