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兩年風電、光伏項目收購法律中介服務框架協議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擬在全國范圍內收購風電、光伏項目,本標段采購范圍為對擬收購的風電、光伏項目進行法律中介服務。
包含但不限于:結合項目信息形成綜合法律服務方案;就項目實施過程中對于甲方提出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咨詢給予書面答復或出具書面法律意見;進行法律盡職調查,根據現場調查和資料審查,出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或提供符合要求的法律意見書,并為項目單位相關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參加項目交易相關洽商、談判,就項目交易起草交易文件;人員差旅費;稅費;招標人要求的與法律中介服務相關的其他工作內容等。
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采購,招標人將根據評標情況,與綜合評分排名前6(如果通過初步審查的有效投標人數量N小于或等于6家,則取綜合排名前(N-1))的投標人簽訂框架協議,在框架協議中約定服務內容及費用支付等事項。當發生服務需求時,招標人根據中標候選人的綜合得分排序由前到后確定實施服務的供應商,如排名第一的中標人不能滿足項目服務的要求,即順延與排名第二的中標人簽訂具體項目服務合同,以此類推,直至最終確定簽訂具體項目合同的中標人。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成立的律師事務所,具有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3.2.2.提供投標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來)未收到司法機關、律師協會的處罰或警示的承諾說明。
3.2.3.投標人近3年(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為國有企業提供過不少于8項光伏或風電項目并購法律中介服務(提供法律中介服務合同首、尾及關鍵頁作為業績證明),一個合同或協議視為一項業績。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08月22日 09時00分起至2022年08月29日 17時00分止。
招標文件費: 售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