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煤公司年計劃EL-1采煤機電纜采購項目
二次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8-2-222)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滿洲里市扎賚諾爾礦區
1. 招標條件
扎煤公司年計劃EL-1采煤機電纜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該項目因第一次招標過程中投標人未形成有效競爭,現對本項目進行二次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扎煤公司各單位
2.2 規模:年產1790萬噸
2.3 建設工期:\
2.4 標段劃分和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
本次招標項目共分為1個標段,為1年框架協議,招價不招量。
:
序號 | 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預估量 | 備注 |
1 | 采煤機金屬屏蔽橡套軟電纜 | MCP-1.9/3.3KV 3*70+1*25+4*4 | 米 | 2130 | 須提供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 |
2 | 采煤機金屬屏蔽橡套軟電纜 | MCP-1.9/3.3KV 3*95+1*25+4*10mm2 | 米 | 500 | 須提供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 |
3 | 采煤機金屬屏蔽光纖復合橡套軟電纜 | MCPT-1.9/3.3kV3x95+3x50/3+6x2.5+FO | 米 | 1390 | 須提供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 |
注:MCPT-1.9/3.3kV3x95+3x50/3+6x2.5+FO 中的FO 光纖芯數為6芯。
2.5 交貨地點: 扎賚諾爾區需方指定地點。
2.6交貨期: 合同簽訂生效后45日內交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企業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為電纜生產廠家,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須提供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
2.業績要求:無。
3.人員資質:無。
4.其他要求:無
5.聯合體或代理商要求: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