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海口電廠鍋爐摻燒市政污泥項目2022-2024年污泥運輸服務【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8-1-184)
項目所在地區:海南省澄邁縣老城鎮馬村電廠路102路
1. 招標條件
華能海口電廠鍋爐摻燒市政污泥項目2022-2024年污泥運輸服務項目公開招標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供應商使用全密閉的污泥運輸車輛,完成海南華能長江環保科技 所服務的海口市水務局污水處理廠的污泥運輸至華能海口電廠廠區的服務。海南華能長江環保科技 服務的污水處理廠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白沙門一期期污水處理廠、長流污水處理廠、金牛湖污水處理站、龍塘污水處理廠、桂林洋污水處理廠、云龍污水處理廠、河口溪臨時污水處理站、西崩譚一體化處理站、山內溪一體化處理站、濱江西污水處理廠、海口市觀瀾湖污水處理廠以及15座鎮域污水處理廠等,污泥的裝卸均由供應商負責。
招標范圍:預計三年運輸總量24萬噸,平均運距約60公里。具體服務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服務期:3年,計劃自2022年9月19日起至2025年9月18日止。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項5萬噸及以上貨物運輸業績,業績須附合同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2 其它要求:投標人應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無安全事故證明。
3.2.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其他情況說明
本次招標為預招標,本次招標生效的前提條件是該項目通過華能集團公司備案。若未通過,則本次預招標結果無效,請投標人充分考慮可能存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