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I類地下溝道模塊化抗震性能試驗研究外委項目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抗震I類地下溝道模塊化抗震性能試驗研究外委項目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CNSC-22HDGC021600
2.2 招標項目名稱
抗震I類地下溝道模塊化抗震性能試驗研究外委項目
2.3 招標項目概括
本外委研究項目主要手段包括模型試驗及有限元數值仿真,對地下溝道預制模塊的連接節點及整體進行地震動響應分析,開展溝道預制模塊整體縮尺振動臺試驗和溝道預制模塊連接節點擬靜力試驗,并與有限元數值仿真分析結果進行對比分析。
2.4 招標范圍
(1)抗震I類地下溝道模塊振動臺模型試驗,抗震I類地下溝道模塊振動臺模型及工程原型有限元數值仿真,模型試驗與有限元數值仿真對比分析;(2)抗震I類地下溝道模塊連接節點擬靜力試驗,模塊連接節點擬靜力試驗模型及工程原型的有限元數值仿真,模型試驗與有限元數值仿真對比分析;(3)通過(1)、(2)中試驗結果和分析結論,形成指導工程應用的設計指南。
2.5 項目實施地點
北京市
2.6服務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完成本項目全部外委工作。
2.7質量要求或標準
合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合法經營權力,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具備完成本招標項目的相關人員、設備、財務、技術能力。
(2)投標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行業的規定。
(3)投標人必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術、服務能力并滿足下列要求:
A.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的合法法人實體并在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
B. 投標人能夠滿足招標人的質量保證體系要求,能夠根據其所承擔的項目任務和責任制定和實施質量保證大綱,并對質量保證大綱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項目質量和服務負責。
(4)財務狀況:投標人須有良好的銀行信用和商業信譽,不得處于破產、停業、財產被接收或凍結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實現的情形,財務狀況良好。
(5)業績情況: 投標人須具備振動臺、擬靜力試驗相關業績及五年內有限元分析相關業績,投標時須提供業績相關合同協議書及簽字蓋章頁復印件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