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分公司風電場調度通信設備改造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山東發電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調度通信設備改造項目已 由山東發電有限公司批準, 資金來自企業自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山東省境內。
2.2 機組容量: 349MW 機組。
2.3 計劃工期: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 12 個月。
2.4 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山東發電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風電場通信設備改造項目 范圍: 為提升電場傳輸設備安全運行和自主可控水平, 根據《防止電力生產安全 事故的 25 項重點要求》(國能安全[2014]161 號) 要求和山東電力通信網“十四 五”發展規劃 ,廠網電力通信系統應保持協調同步發展,故而對東營、花園、 六汪、平陰、唐嶺、汪疃、驛道、云山、澤庫等 9 座風電場的 14 臺通信設備(SDH 、 PTN)進行升級改造。
包括但不限于: 1.SDH光傳輸設備、 PTN設備和配線設備及對端電網側所需通信設備。
2.設備及備品備件數量, 投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調整, 滿足系統的 完整性要求, 施工專用工具、連接及輔助設備品種及數量由投標者負責。所有設 備均應配齊所需的附件,并應配置安裝附件。
3.交貨時間在簽訂技術協議時由業主確定。交貨地點為各場站通信室或繼電 保護室內。
4. 各場站側配置的SDH 、PTN設備必須滿足所在地市供電公司的要求。設 備品牌與原有場站側及電網側保持一致, 非自主可控設備應更換為與電網側保持 一致的自主可控設備。
5. 施工時投標人需要協調山東電網、各地市供電公司安排進入變電站設備 安裝調試,且能夠協調上述單位相關部門進行驗收,確保項目通過電網驗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它組織。
3.2 投標人資質須滿足:
3.2.1 業績要求: 投標人在近 5 年至少有 4 項已投運業績(8 臺通信設備即PTN 或 SDH 設備投運業績),需附合同主要內容及簽字蓋章頁的復印件。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 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5 投標人不得出現以下情況,否則其投標作無效處理:
a)近三年內被列入國家應急管理部認定的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 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b)在信用中國網站被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c)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 采購活動參與資格,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 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 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 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 2022 年 7 月 5 日 9:00 時至 2022 年 7 月 19 日 17:00 時下載電 子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