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山東石島灣核電廠2022-2025年公共秩序維護服務項目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4-2-149-01)
項目所在地區:山東省榮成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山東石島灣核電廠2022-2025年公共秩序維護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次采購范圍主要包括:
服務范圍:華能山東石島灣核電廠現場征地紅線以內區域、施工生活區以及廠區周邊道路的公共秩序維護服務及消防控制室值班,共需服務崗位108個。
服務內容:出入口控制、巡邏和應急處置、證卡管理、保衛控制中心管理、技術支持服務等方面。
服務時間三年,暫定2022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25日。
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服務對象包括華能山東石島灣核電 及華能石島灣核電開發 ,采用一次招標,分簽合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需具備公-安部門頒發的保安服務許可證或自行招用保安員單位備案證明;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至少2項(自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保安服務合同業績,其中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400萬元,需提供合同掃描件(至少包括首頁、合同金額頁、簽字蓋章頁以及能反映上述內容的合同關鍵頁等);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