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內蒙古東部能源 滿洲里達賚湖熱電
電鍋爐蓄熱輔助調峰項目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3-1-150-01 )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
1.招標條件
本(華能內蒙古東部能源 滿洲里達賚湖熱電 電鍋爐蓄熱輔助調峰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規模:本項目采用電極鍋爐+蓄熱水罐方式,在電網低谷時段將電能轉化為熱能 擬新增200MW電極鍋爐和200MWh蓄熱水罐。電鍋爐和相應的熱力系統需具備遠程自動操作的靈活投切條件。本期工程于電廠內新建1座電鍋爐廠房,廠房內設200MW電極鍋爐;8000m3蓄熱水罐一座;擴建220kV配電裝置。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電鍋爐蓄熱輔助調峰項目勘察設計。主要內容詳見:“第二卷技術文件”部分。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熱力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火力發電(含核電站常規島設計)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2.2資格能力要求:無。
3.2.3 業績要求:投標人具有2016年1月1日至今3個及以上電鍋爐設計業績,所提供的業績中至少有1個業績電鍋爐整體設計規模不小于200MW。
3.2.4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