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101重水研究堆第一階段退役項目廢物處理外聘勞務采購項目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401Y-FW-GKZB-22-0239
2.2 招標項目名稱
101重水研究堆第一階段退役項目廢物處理外聘勞務采購項目
2.3 招標項目概括
廢物處理外聘勞務采購項目
2.4 招標范圍
根據原子能院退役中心放射性廢物外運項目要求,部分崗位需要外聘勞務人員,以保證項目順利開展和任務按時完成。
2.5 項目實施地點
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院內
2.6 服務期限
根據甲方的計劃,外聘勞務作業時間為:合同簽訂后,有效期為30個月。(具體作業日期以甲方的要求為準)。
2.7 質量標準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3.1投標人應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財務、技術、采購和人員組織能力,有資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標相關內容,不得具有外資背景;
3.2投標人必須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得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否則不能參加本次招標。
3.3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接管、凍結,破產狀態;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承諾函。
3.4參加此項投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記錄;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承諾函。
3.5投標人必須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響應人;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國查詢結果。
3.6投標人具有基本戶金融機構出具的開標前3個月內銀行資信證明原件(復印件或掃描件均無效)。
3.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8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以上所提供的所有資質文件證明文件必須真實,且與投標人主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