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供熱系統運行維護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興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興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供熱系統運行維護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1項目概況:興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內蒙古自治區烏蘭浩特市,接帶市內1050萬平方米供熱面積,本次擬對供熱系統配套的一二次管網、熱力站及供熱用戶的運行與維護工作進行外委。
2.2 服務地點: 烏蘭浩特市。
2.3 規模:2×50MW機組
2.4服務期:服務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2.5招標范圍:投標方至少須提供70名現場服務人員,負責完成招標方9萬熱用戶、172座換熱站、120座直供站供熱系統的運行、檢修、維護、用戶服務等相關供熱工作。主要包括:換熱站及直供系統運行調整、熱力站所有設備、一二次管網的巡查、檢修維護及搶修、用戶供熱設施維修、客戶服務的24小時熱線接聽及用戶報修處理等工作,保證供熱系統始終處于正確狀態。
具體范圍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改革后資質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改革后資質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改革后資質建筑機電工程專業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改革后資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且在有效期內。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近年(合同簽訂之日在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供熱系統維護或檢修或安裝合同業績(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獲取時間:從2022年2月11日9:00起至2022年2月17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