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 永昌河清灘5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綜自設備采購預招標,招標人為 甘肅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 金昌光伏發電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永昌河清灘5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綜自設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 永昌河清灘5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綜自設備預采購。項目概況: 永昌河清灘5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為二期擴建工程,位于金昌市永昌縣金武光伏產業園內,一期已建設50MW光伏場區和110kV 升壓站一座。本期場區共布置16個額定容量為3150kW的子方陣。建設裝機50兆瓦,配備20%儲能,計劃安裝111488塊單晶硅雙面雙玻高效太陽能電池組件,256臺組串式逆變器,16臺3150千伏安箱式變壓器,以3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已建成的110KV升壓站,升壓站內建設安裝1臺主變和1套無功補償裝置,擴建一個間隔,與前期工程共用送出通道接入電網。
2.2建設地點:甘肅省金昌市永昌縣河清灘武光伏產業園。
2.3招標范圍:乙方負責 永昌河清灘5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綜自系統的設計、供貨、調試、與系統對調聯調、保護邏輯增加等工程項目(在本工程所需的綜合自動化系統、五防系統、電量計量系統、繼電保護的站內設備,利用一期工程中所上的調度數據網及二次安防裝置,考慮數據采集及處理,遠傳部分(如遠動、計量)通過遠傳裝置上傳至調度和接入市區遠程集控中心。本工程后臺監控系統升級、遠動系統、調度數據網及二次安防裝置、光伏區至升壓站通訊系統、電能量采集終端、對時裝置、公用測控裝置等二次系統擴容全部由承包方負責(按一、二次接入系統批復意見要求執行)。
2.4工期:本工程計劃于 2021年11月10日開工,2021年12月30日竣工。本標段所采購設備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0天內完成供貨。
2.5質量要求:本項目應符合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資金來源:自籌。
2.8本次招標為預招標,招標結果生效條件:本項目須通過 甘肅公司內部投資決策同意,并接到買方正式書面通知后,合同方可生效。上述約定的最終解釋權歸招標人/買方所有,各潛在投標人的實質性參與,即認為是對上述約定的響應及認可。若本項目決策未通過,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報名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3.1 通用條款
3.1.1投標人須為 及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3.2.1所投標產品(綜自設備(后臺監控、保護、測控裝置、五防系統)必須提供國家認可第三方權威檢測機構的有效的型式試驗報告(檢測報告或鑒定報告)。
3.2.2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
3.2.3投標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1項綜合自動化系統(所投產品)供貨業績(上述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其他要求:投標人為代理商的,請提供所投設備制造廠商(進口設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對本項目(綜自(后臺監控、保護、測控裝置)、五防系統)的服務承諾函。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0月31日9時00分起至2021年11月5日17時00分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