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廠運營項目2021年廠區污泥處置招標公告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2×其他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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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廠區污泥處置 |
2021年廠區污泥處置 |
500 |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2021年廠區污泥處置】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4.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5.資格能力要求:提供有效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工業固體廢棄物 污泥”或其它能說明具備污泥處理資格的文字說明)。注冊資本不低于300萬元人民幣。
6.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投標截止日期)不少于3項類似業績(電廠水處理總承包工程現場勞務用工類似業績),并提供相應業績合同關鍵頁(合同封面、主要供貨范圍、簽字蓋章頁)復印件等相關證明資料。投標人提供的業績必須是真實的,如發現虛假業績,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7.財務要求: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凍結、接管,破產狀態。未發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資質或業績的情況。投標人須提供投標截止日前2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
8.其他要求:無
9.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1-09-15 16:00到2021-09-22 20:00。
購買標書時間:2021-09-15 16:00到2021-09-22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