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吉林發電有限公司長春熱電廠鍋爐初級燃燒均衡控制技術研究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吉林發電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項目名稱: 吉林發電有限公司長春熱電廠鍋爐初級燃燒均衡控制技術研究工程。
工程地點:吉林省長春市合隆鎮華能路1377號。
合同工期要求:60天,開工時間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項目規模: 長春熱電廠根據生產現場實際需求,準備對1號機組的B、C、D、E磨煤機出口每根一次風粉管道加裝風粉六參數測量系統和對風粉流速、濃度和質量流量在線調整系統各一套,共計16套。
項目整體進度:合同簽訂后40天內完成基于一次風粉在線精確監測的鍋爐智能燃燒優化設備設計、制造及出廠性能驗收,運送至招標方現場指定位置,20天內(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方通知時間為準)投標方完成設備安裝及調試,不能影響招標方機組修后啟動。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兩項300MW等級及以上火力發電機組鍋爐風粉五參數改造或銷售業績,并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掃描件應包括合同承包范圍、機組容量、簽訂時間等關鍵頁)。
3.3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獲取時間:從2021年8月24日9:00起至2021年8月29日17:00止。
標書金額: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