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定邊明水湖100MW風電項目110KV送出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定邊新能源發(fā)電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線路起點為定邊明水湖100MW風電項目110kV升壓站,線路終點為定邊公布井330kV變電站。明水湖風電場以1回110kV線路T接北畔風電場-公布井330kV變電站110kV送出線路,新建110kV架空線路約31.8km,通過北畔風電場送出線路接入3#主變。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定邊明水湖100MW風電項目110kV送出工程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根據項目情況修改)
3.2.1 投標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并同時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二級、承修二級、承試二級及以上資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 投標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3項類似(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本標工程施工業(yè)績,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000萬。(上述業(yè)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合同掃描件中須體現合同金額,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部頒發(fā)的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并具備5年以上施工現場管理經驗;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類似工程,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或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如果能證明),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