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經安50MW“風光儲充”示范性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蒙東分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經安50MW“風光儲充”示范性項目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鎮包庭塔日牙嘎查
2.2 規模:本項目規劃裝機容量為18MWp,本期工程建設容量為18MWp
2.3 建設工期:本工程擬定于 2021年8月30日具備開工條件,于2021 年 12 月投產發電
2.4 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 經安50MW“風光儲充”示范性項目固定式光伏支架預招標采購
2.5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技術規范
2.6 交貨地點:施工現場指定地點車板交貨
2.7 交貨期:2021年9月15日開始首批光伏支架交貨,在2021年9月25日前完成所有設備交付(具體供貨日期以建設單位排產函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近 3 年( 2018年 1 月 1 日至今)應具有 3 項 50 MWp及以上的光伏固定支架投運業績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頁、能反映供貨設備規格型號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等)。
3.2.2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3 本項目不允許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8月4日9:00起至2021年8月10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標書金額: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