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3項大型國有企業應用系統建設或運維服務業績,提供業績證明材料掃描件。
3.2.2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獲取時間:從2021年07月26日9:00起至2021年08月02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