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山東華魯海運有限公司2021年4艘船舶潤滑油采購項目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燃料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本次項目針對華魯海運所屬4艘內貿散貨船的潤滑油采購開展公開招標,4艘船舶包括華魯海1、華魯海2、魯能海6、魯能海7。船舶主要加油港口為威海、煙臺、秦皇島、曹妃甸、黃驊、天津、京唐等國內主要港口。
范圍:華魯海1、華魯海2、魯能海6、魯能海7四艘船舶
標包與標段劃分:4艘船劃分為1個標包.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營業范圍涵蓋本項目招標內容;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投標人引起的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5)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本次投標只接受中國境內注冊的船舶潤滑油制造商或一級代理商(如為代理商參加投標須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證明文件)與同一品牌的境外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由于目前華能電子商務平臺不支持全英文名稱公司注冊,允許境外制造商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子公司代為投標,如代為投標的,須出具境外制造商的唯一授權委托書)組成的內貿、外貿聯合投標,須提供聯合體雙方簽訂的聯合體協議,聯合體的任何一方均可作為投標主體。
3.2.2投標人須具備技術規范書中所列港口及全球主要港口的船舶潤滑油供應能力。(須提供產品制造商的全球可供港口清冊)
3.2.3投標人須具備豐富的供船經驗及技術服務能力,聯合體雙方2018年至今與中國大型航運企業的船用潤滑油項目合作業績合計不少于3項。
3.2.4投標人須提供包括三個大品種潤滑油及常用小品種潤滑油(包括環保滑油)的全國可供港口價格清冊。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7月6日9:00起至2021年7月16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