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通(香港)航運有限公司船舶潤滑油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燃料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瑞通(香港)航運有限公司船舶潤滑油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瑞通(香港)航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通航運”)是 所屬能源交通產業控股有限公司投資的全資子公司,2010年在香港注冊成立。
公司業務經營范圍涵蓋國內沿海及長江普通貨船運輸、國際船舶普通貨物運輸、國際船舶管理、貨物及技術進出口、貨物運輸代理、船舶代理、船舶設備維修、煤炭貿易及商務咨詢等。
本次項目針對瑞通航運所屬9艘外貿散貨船的潤滑油采購開展公開招標,9艘船舶包括3艘載重噸為9.3萬噸的超巴拿馬型散貨船、6艘載重噸為11.5萬噸的迷你好望角型散貨船。船舶主要加油港口為香港(含外錨地)、新加坡(含外錨地)、韓國釜山、玉環、汕頭海門等國內主要港口。
合同期三年。
瑞通航運所屬9艘外貿散貨船的潤滑油采購。
4.1通用條款
4.1.1投標人應具有企業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4.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2專項條款
4.2.1 投標人為船用潤滑油產品制造商或其銷售公司、產品代理商。( 允許境外制造商或其銷售公司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子公司代為投標,如代為投標的,須出具境外制造商或其銷售公司的唯一授權委托書);如投標單位為代理商,須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代理商資質證明及唯一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授權書。不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時參加投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2.2投標人須具備技術規范書中所列港口及全球主要港口的船舶潤滑油供應能力。(代理商可提供所代理產品制造商的全球可供港口清冊)
4.2.3投標人須具備豐富的供船經驗及技術服務能力,具有2018年至今與至少5個不同的中國大型航運企業的船用潤滑油項目合作業績(中國大型航運企業指經營船隊運力規模60萬載重噸或集裝箱船5萬箱以上的航運企業,以上海航交所2018年數據為準,詳見附件10)(代理商須提供自己所代理產品的業績)。
4.2.4投標人須提供包括三個大品種滑油及常用小品種滑油(包括環保滑油)的全球可供港口及可供港口價格清冊。
5.1本項目通過 全流程電子招標,有意向的投標人可從 2021年6月19日9時起至2021年6月 29日17時止(北京時間), 購買并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