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清潔能源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熔融碳酸鹽燃料電池輔助系統設備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清潔能源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熔融碳酸鹽燃料電池輔助系統設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北京市昌平區北七家鎮未來科學城南區華能創新基地實驗樓A樓
2.2 規模: 50-100kW熔融碳酸鹽燃料電池發電
2.3 建設工期:工期計劃90個工作日,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2.4 標段劃分:/
2.5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
熔融碳酸鹽燃料電池輔助系統設備名稱、數量以及技術規格如下:
1)撬裝移動式煤氣變換與CO2分離回收循環試驗臺主要用于脫硫的氣化煤氣進行等溫水汽變換反應后混合氣體(含H2、CO2、N2、SO2等)中的H2與CO2分離,以及熔融碳酸鹽燃料電池陽極尾氣降溫后氣體(含H2、CO2、N2)中H2與CO2的分離,CO2循環至燃料電池陰極應用;對CO2捕集溶劑、工藝過程等進行性能評估和操作條件優化。試驗臺為可移動式,要求最高耐受壓力2MPa;解吸塔耐溫200℃;氣體處理量140Nm3/h。
2)試驗臺為撬裝式,盡可能方便的實現整體的搬遷。實驗裝置包含脫硫煤氣等溫變換系統,濕法H2與CO2分離回收系統、熔融碳酸鹽燃料電池陽極尾氣降溫及H2回收系統,熔融碳酸鹽燃料電池末級氣體催化燃燒系統,填料、催化劑、溶劑、泵、換熱設備、循環水系統、電氣及控制系統等單元組件,要求整套裝置自動化控制程度高,能夠開展長周期連續式實驗,并在線實時采集數據。;
3)撬裝移動式煤氣變換與CO2分離回收循環試驗臺整套項目包括工藝流程設計,設備選型,非標設備設計,電氣系統設計,儀表控制系統設計,及供貨、安裝、調試、試運行、消缺等內容。
4)供貨方需將本裝置的設備設計標準等全套設計文件(包括并不限于裝置說明、設計圖紙、加工圖紙、裝配圖紙、配管圖、工藝PID圖、平面布局圖、3D布局圖、設備一覽表、儀器一覽表、電路圖、接線圖、控制軟件說明書等),采購文件(采購儀器儀表的說明書、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保修文件等)、使用說明文件(編寫的裝置使用說明、控制系統操作說明、元器件操作說明)等所有相關文件交給業主;供貨方負責控制系統的安裝接線組態以及調試
2.6 交貨地點:甲方指定
2.7 交貨期:簽訂合同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單位需具備化工石化醫藥行業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2.2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需提供近 5 年內(2016年 01 月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類似的化工類實驗室試驗設備(儀器)方面的銷售業績(業績證明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掃描。)
3.2.3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6月17日 09時00分17日09時00分起至2021年06月23日 17時00分23日17時00分止。
招標文件費: 標書金額: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