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發電有限公司九臺電廠向長春市東部區域供熱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吉林發電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1項目概況:本次供熱管線從九臺電廠至長春東部區域途經長春市九臺區、長春新區空港經濟開發區、長春市經濟開發區。
2.2招標范圍:供熱管線穿越干霧海河、霧開河、飲馬河、頭道溝西溝、后楊家溝、楊家河、九龍河、飲西總干渠和飲東灌渠的洪水影響評價及涉河施工咨詢服務(含協調汛期施工)。
2.3服務期:服務至項目完工(合同簽訂后7日內提交洪水影響評價報告,15日內通過行業主管部門批復,批復后5日內完成備案,具備開工條件)。
2.4規模:本次 九臺電廠向長春市東部區域供熱項目新建一次網(同鑫隔壓站前)供熱管56.654km(主線管溝長,其中DN1400管溝長56654m,末端DN1000管溝長360m),最大管徑為DN1400mm;新建中繼泵站1座(含補水站)。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資質水利行業(河道治理、城市防洪)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綜合甲級資質;
3.2.2投標人近 3 年( 2018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1項松花江干流或一級支流(流域面積10000km2以上)的洪水影響評價項目(提供合同掃描件,含服務范圍和簽字蓋章頁);
3.2.3 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水利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工程師職稱,且完成過類似服務業績(提供合同掃描件或任命書等);
3.2.4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獲取時間:從2021年6月8日9:00起至2021年6月15日17:00止。
標書金額: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