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JX水電站正申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西藏雅魯藏布江水電開發投資有限公司。根據工程總體進度計劃安排,對JX水電站工程建設征地及遷移人口安置監督評估服務進行預招標,招標結果生效條件為本工程取得核準、通過 內部投資決策程序及同意開工的批復,招標人或政府原因導致項目不能實施或招標結果未能生效的,中標服務費由招標人承擔,其他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1 項目概況:
JX水電站位于西藏自治區山南桑日縣、加查縣境內,是YLZBJ中游桑日縣至加查縣峽谷段的第3級電站,上游距DG水電站約7km,下游距ZM水電站約8.7km。工程區距桑日縣城公路里程約50km,距山南澤當鎮約85km,距拉薩市約226km,至加查縣城約22.5km。
電站建設征地影響涉及桑日縣和加查縣的2個鄉鎮5個行政村。基準年建設征地影響涉及搬遷人口8戶18人,均為農業人口;影響各類房屋面積3099.12m2;影響各類土地4686.20畝,影響涉及專業項目公路設施為S508(原S306)省道(三級公路)4.0 km。建設征地農村遷移人口均分布在桑日縣增期鄉達古村街需自然村,經分析計算,至規劃設計水平年,需搬遷安置人口19人,均在本自然村范圍內后靠到規劃的街需居民點集中安置,無生產安置人口。
根據項目施工組織進度安排,本工程施工總工期為79個月,其中施工準備期23個月(以導流隧洞開工起算至河床截流),主體工程施工期50個月(以河床截流起算至第一臺機組發電),工程完建期6個月。本工程2021年3月籌建工程開工,預計本工程施工準備期從2021年12月開始,2023年11月截流,預計下閘蓄水時間為2027年11月。
2.2監督評估服務范圍:依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9號)等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范要求,按照《西藏自治區雅魯藏布江JX水電站遷移人口安置規劃復核報告》確定的JX水電站樞紐工程建設區、水庫淹沒影響區、遷移人口安置區等涉及的工作內容,開展JX水電站建設征地及遷移人口安置全過程監督評估工作(包括綜合監理和獨立評估兩方面工作內容)。
2.3 監督評估服務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電站通過竣工驗收之日止。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監理甲級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3.2.2業績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含2018年1月1日以前簽訂合同,2018年1月1日以后仍在履行的),須獨立承擔2個及以上大型水電站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綜合監理或獨立評估或監督評估工作業績;
3.2.3項目負責人要求:擬任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或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具有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且具有擔任大型水電站征地移民安置設計或綜合監理或監督評估工作總監或副總監的工作經歷。
3.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獲取時間:從2021年6月7日9:00起至2021年6月15日17:00止。
標書金額: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