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金沙江白鶴灘水電站是金沙江下游(攀枝花至宜賓河段)水電規劃四個梯級中的第二個梯級,壩址位于四川省寧南縣和云南省巧家縣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上游距烏東德水電站約182km,下游距溪洛渡水電站約195km。電站開發任務以發電為主,兼顧防洪、航運,并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庫正常蓄水位825m,防洪限制水位785m,死水位765m,總庫容206.27億m³,調節庫容104.36億m³,防洪庫容75億m³,具有年調節性能,電站總裝機容量16000MW(16臺×1000MW/臺)。
為保障白鶴灘壩前水面清潔,避免漂浮物堆積在白鶴灘壩前及攔污漂前,影響白鶴灘樞紐運行及發電安全,并根據環保相關要求,須組織對漂浮物進行清理及無害化處理。根據目前白鶴灘水電站工程蓄水規劃,工程蓄水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2019年11月,第一批導流洞(1號、5號)下閘;2020年12月初,完成剩余導流洞(2號~4號)下閘,由大壩6個導流底孔過流,水庫水位抬升至630m左右。
第二階段:2021年4月中旬,大壩1號~5號導流底孔下閘;2021年5月大壩6號導流底孔下閘,5月底水庫水位抬升至752m~765m,進行機組調試,機組調試期間,水位控制在765m~775m ,2021年7月1日首批機組發電。
第三階段:2021年8月~9月,庫水位逐步抬升至800m。
第四階段:2022年6月,在導流底孔封堵完成后,庫水位從實際運行水位,逐步抬升至正常蓄水位825m。
白鶴灘水電站壩前約1.5km處規劃建設有攔漂設施,設計初期使用水位變幅范圍為高程635m~765m,相應漂體直線長度為161m;正常使用水位變幅范圍為高程765m~825m,相應漂體直線長度為825m;攔漂均根據蓄水期水位變幅情況調整掛點,使漂體隨水位升降即可。
根據金沙江下游河段溪洛渡、烏東德等水電站蓄水成庫經驗,在蓄水初期,隨著庫水位大幅度抬升,庫區漂浮物將明顯增加,漂浮物總量逐年遞減,但年內各月漂浮物量很不均勻。按規律初步預測,白鶴灘水電站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預估漂浮物清理總量為50000噸,預計第一年清理量35000噸,第二年清理量15000噸。
2.2 招標范圍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白鶴灘水電站壩前5km范圍內水面漂浮物清理至海子溝830平臺臨時堆場,計量、分揀后進行無害化處理,以及合同期間發包人提供的攔漂、清漂設備設施的運行維護等。具體工作內容主要包括:
(1)組織機械化清漂船舶及人員打撈白鶴灘水電站攔污漂前的漂浮物,同時應考慮配置小艇(或小船)打撈攔污漂與大壩之間的漂浮物;
(2)對漂浮物進行分揀,漂浮物的分揀在海子溝渣場830平臺進行;將分揀、分類后的漂浮物外運及無害化處理,確保滿足國家和地方相關環保法律法規要求;
(3)負責對發包人提供的攔污漂設施、清漂船只及相關設備使用期間的日常運行、維護、保養和管理。
本項目服務期內漂浮物清理總量預估為50000噸。
2.3 服務期限
2020年12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25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條件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質條件、業績要求,并在人員、信譽、財務等方面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1)資質條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或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級及以上等級證明(經營類型:水路運輸);
(2)業績要求:近10年內(2010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承擔過單個合同中至少一個年度(即12個月)的清漂量不少于5000m3/年或2000t/年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清漂業績。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0年10月29日09時00分至2020年11月04日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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