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
本工程光伏電站的站址位于內蒙古興安盟科右中旗巴彥淖爾蘇木巴彥淖爾嘎查境內,站區占地面積約為3500畝,平均海拔為179米,場地周圍地勢開闊,較為平坦,周圍基本無大型障礙物,光伏電站站址區域建設條件比較優越。本次招標為預招標,招標結果生效條件::1)招標標的項目履行通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投資決策程序并通過集團公司備案;2)招標標的項目取得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建投資和資金預算;3)招標標的項目列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采購計劃。4)招標方向投標方發出加蓋招標方公章的入場函。規模:高力板“風光儲”一體化治沙100MW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100MW,與前期已建成的高力板風電場合用一座升壓站;
范圍:高力板“風光儲”一體化治沙100MW光伏發電項目升壓站改擴建總承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 具有二級及以上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3.2.3 投標人近 5 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4項類似本標工程施工業績(施工性質應包含升壓站工程)(上述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壹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并具備5年以上施工現場管理經驗;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類似工程,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或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如果能證明),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8月2日9:00時起至2020年8月8日17:00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