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吉林發電有限公司九臺電廠石灰石粉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吉林發電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九臺電廠石灰石粉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吉林省長春市九臺區
2.2 規模: (2X660MW)超臨界燃煤機組
2.3 建設工期:無。
2.4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5 本次招標采購材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
脫硫用石灰石粉,材料含量:CaO含量≥52%;MgO含量≤1.5%;石灰石粉物料細度應能滿足SO2吸收系統的要求,粒徑至少達到≤0.044mm(90%以上通過325目);數量:全年用量預估約45000噸。
2.6 交貨地點: 吉林省長春市九臺區華能吉林發電有限公司九臺電廠
2.7 計劃交貨期: 2020年8月20日開始供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備運輸石灰石粉的資格和能力,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與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證的企業簽訂的相關合同);生產商應具備環保部門批復的相關證件和《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為經銷商需提供生產廠家的上述證件。投標人須提供國家認定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針對所投產品出具的檢測報告,滿足招標方技術要求。投標人應具備可庫存量在200噸以上的石灰石粉庫,以避免石灰石粉供給的中斷(提供石灰石粉庫設備清單證明或石灰石粉庫照片)。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具有2017、2018、2019三年中任意年度同類產品在發電廠的供貨和應用業績,同時提供相應的業績證明材料(其業績證明材料必須提供合同及發票復印件);
3.2.3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投標人為代理商的,請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廠商(進口材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7月22日9:00起至2020年7月27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1000元/標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