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江蘇射陽港經濟開發區信息化建設委托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江蘇射陽港經濟開發區信息化建設委托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服務地點: 江蘇射陽港聯檢大樓內 ;
2.2 規模:建設面積為400㎡左右;
2.3 服務工期:45天(具體開工日期以中標通知書下達之日起);
2.4 標段劃分:1個標段(江蘇射陽港經濟開發區信息化建設委托項目);
2.5 本次招標內容有項目設計(包括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機電配合設計、裝飾材料表及現場服務等)、運營中心建設(運營中心總體由LED顯示屏系統、多媒體及監控系統、硬裝及軟裝四部分組成。其中LED顯示屏系統包括LED屏、控制系統、多媒體智能終端、視頻處理器和配電系統;多媒體及監控系統包括音響設備、投影設備、無線設備以及監控設備等;詳見技術規范書。
2.6 交貨地點: 江蘇射陽港聯檢大樓內
2.7 交貨期: 中標通知書下達之日起,10天內投標方應提供整套的設計方案;合同簽訂之日起,35天內全部設備及施工完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質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績要求:投標人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備1個信息化建設項目合同(合同主體為LED屏)。須提供業績合同復印件(合同復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頁、簽字蓋章頁及能證明與招標人要求的業績相符的供貨范圍等信息的頁面)。
3.2.2 資質等級要求:無;
3.2.3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無;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7月15日09時00分到2020年7月20日17時00。
招標文件費:1000元/標段。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招標文件一經售出,恕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