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山東新能泰山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分析研究產業園區運營持續發展的主要思路咨詢服務采購已由公司批準,該項目實施單位為山東新能泰山發電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在全國范圍內的閑置存量土地,隨著城市的發展,區位條件發生了一定變化,土地價值有較大的提升空間。公司已陸續梳理了華能集團在我國西南、華東、華北、華南等區域的9個城市的21塊閑置存量土地。
目前,公司已基本確立了以“國際能源先行區”的發展模式盤活 閑置存量土地,擬通過建立“國際能源先行區”的模式,研究形成一套從土地梳理、土地評價、 模式探索到后期運營管理為一體的系統性土地盤活方案,通過《存量土地利用與產業園開發運營體系研究》項目的開展,研討制定適合在其他城市推行的土地盤活“ 模式”。
本課題《分析研究產業園區運營持續發展的主要思路》為《 存量土地利用與產業園開發運營體系研究》項目的子課題之一。本課題要求通過深入研究,分析產業園區運營所涉及的代表性地方政策,依托 各分公司及內外部上下游關聯相關產業資源,借鑒行業內先進的運營管理經驗,在低效土地盤活工作背景下,探索產業園區運營模式,旨在以科學發展戰略引領產業園區運營,實現園區可持續發展。
為全面扎實地推進《存量土地利用與產業園區開發運營體系研究》的工作,充分了解相關政策及現有成功的園區運營經驗,制定合理的園區運營組織架構、管理流程及運營模式,需要委托一家專業的咨詢服務單位提供全面的園區運營模式研究服務。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通用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2017年以來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質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二)專用條件
1.資質要求:信譽良好,供應商經營范圍需含咨詢服務業務。
2.業績要求:2017年至今主導參與過產業園區產業規劃及運營相關咨詢服務項目,不少于3例,提供相關合同業績復印件(如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業績要求內容,按無效業績處理)。
3.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從事咨詢工作10年以上,曾負責過類似服務項目(提供相關有效業績證明材料)。
4.是否允許聯合體: 否 。
5.是否接受代理商: 否 。
6.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 。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 7 月 14 日09:00起至2020年 7月 18 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500元/標段。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招標文件一經售出,恕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