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玉環電廠2020年一、二期污染物排污申報項目, 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玉環電廠2020年一、二期污染物排污申報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浙江省玉環市 玉環電廠。
2.2 服務內容:依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 第48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省統調燃煤發電企業環保設施運行管理和定期審核工作的通知》(浙環發〔2014〕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浙江省排污許可證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2017〕79號)的要求,開展2020年度排污申報工作,并通過省生態環境廳審核,將申報報告提供給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大氣處及浙江省環境執法稽查總隊,作為復核污染產生及治理情況、核定與征收環保稅、獲取環保電價的數據支撐。
2.3 服務期: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檢測工作,2021年3月份前提交《玉環電廠2020年一、二期污染物排污申報評估報告》并通過環保主管部門審核。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依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 第48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省統調燃煤發電企業環保設施運行管理和定期審核工作的通知》(浙環發〔2014〕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浙江省排污許可證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2017〕79號)的要求,開展2020年度排污申報工作,并通過省生態環境廳審核,將申報報告提供給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大氣處及浙江省環境執法稽查總隊,作為復核污染產生及治理情況、核定與征收環保稅、獲取環保電價的數據支撐。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 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檢驗檢測機構計量認證資質(CMA)(提供相應證書);
3.2.2 投標人應具備的業績要求:無。
3.2.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無。
3.2.4 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3.2.5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發售期間(2020年7月6日9時起至2020年7月 13日17時止(北京時間)可網上購買招標文件 。
招標文件費:500元/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