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電站排水控制系統自主可控改造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241100130416)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三峽電站排水控制系統自主可控改造已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三峽電站排水控制系統,包含電源電站排水、左岸廠房排水、右岸廠房排水、地下電站排水、大壩排水,共計17套排水控制系統,已運行近20年,擬通過本項目對三峽電站排水控制系統進行自主可控改造。
2.2招標范圍
三峽電站排水控制系統自主可控改造,主要包括電源電站排水(2套)、左岸廠房排水(3套)、右岸廠房排水(3套)、地下電站排水(2套)、大壩排水(7套),共計17套排水控制系統自主可控改造,包含上述排水系統設計、設備材料采購、組裝、出廠試驗、包裝運輸、安裝調試、現場試驗等。
2.3工期
合同總工期為1502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9月20日,計劃竣工日期:2028年10月31日)。實際開工日期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總工期不變。
3.投標人資格要求(以下需同時滿足)
(1)資質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電氣自動化設備控制系統集成商(須提供所生產電氣自動化設備控制系統(動力柜類或控制柜類)出廠驗收試驗報告等);
2)施工允許分包,投標人或其分包人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①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②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③水利水電工程類專業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業績要求:2019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單項合同簽訂金額50萬元及以上水電站排水控制系統設備供貨業績(提供相關合同掃描件等證明材料)。
(3)財務要求:2021年、2022年財務無連續虧損(須提供2021年、2022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4)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處于 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