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項目為丹河高平市河泊村至北王莊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監理,已由高平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高行審字〔2023〕314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資金來源為中央省市財政資金,不足部分由高平市財政統籌解決,招標人為高平市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項目部。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全過程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建設規模及內容: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不分標段:(1)新建重力式漿砌石護岸工程1.824km,其中左岸1.079km,右岸 0.745km。(2)新建左岸格賓石籠坡式堤防工程0.161km。(3)水毀修復漿砌石護岸工程4.620km,其中左岸2.803km,右岸1.817km。(4)對丹河高平市段河泊村段起點(1+200)~釜山河匯入口北王莊橋 (13+700) 河道整治,長12.50km。(5)新建入河口護岸工程7處,改建入河口工程11處;
建設地點:起點為高平市寺莊鎮河泊村,終點為釜山河匯入口北王莊橋,河道全長約12.5km;
監理服務期:同施工工期,保修責任期監理的工作時間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監理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過程監理及保修責任期的監理。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持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具備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2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且同時具有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且在本單位執業),且不得同時擔任3項及以上在建工程總監理工程師;
3.3在“信用中國”網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系統將由“信用中國”網站頁面跳轉至“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頁面)及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投標;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4-02-18 19:00:00至2024-02-23 19:00:00(北京時間)(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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