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學生態水利建設
宿豫區宿連航道水系影響工程(EPC總承包)
水利建設-宿豫區宿連航道水系影響工程(EPC總承包)-閘門、啟閉機、攔污柵采購采購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中化學生態水利建設 宿豫區宿連航道水系影響工程(EPC總承包), 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所需水利建設-宿豫區宿連航道水系影響工程(EPC總承包)-閘門、啟閉機、攔污柵采購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編號:EEC-SL-SLHD-2024-CLCG-015)。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標段(包)編號:EEC-SL-SLHD-2024-CLCG-015/01
標段(包)名稱:水利建設-宿豫區宿連航道水系影響工程(EPC總承包)-閘門、啟閉機、攔污柵采購-標段包01
招標內容及范圍:宿豫區宿連航道水系影響工程(EPC總承包)項目所涉及的閘門、啟閉機、攔污柵采購
2.2 交貨期: 325天
2.3 交貨 同時,設備質量必須滿足甲方保證工程質量而對質量、服務等提出的各種進一步要求,并以之為依據出具詳盡的服務承諾。 2、所供貨設備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包退、包換,確保進場設備質量合格率100%,并須在設備進場的同時提供相關的質量證明書:《產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甲方有權進行進一步檢測。 3、乙方的產品應符合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總包商ISO14000環境體系要求,不能對施工環境造成污染;同時,該貨物還應該符合總包商OHSMS18000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標準的要求,不能對接觸貨物的有關人員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員的健康造成危害。 4、質量保證 4.1 乙方應保證設備是全新的、完整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成熟的,并按特定的標準設計的,質量是優良的,設備選型符合安全可靠、有效運行和易于維護的要求。并且乙方還應保證設備不存在由于設計、材料或工藝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由于乙方的任何行為所造成的缺陷。 4.2 乙方應保證設備的數量、質量、工藝、設計、規范、型式及技術性能,完全滿足合同的要求。 4.3 質保期:質保期從整個工程通過完工驗收之日起24個月。 4.4 在質保期內如果由于維修、更換有缺陷或損壞的由乙方提供的設備的非主要部件或配件而造成整臺設備停機,且乙方對此負有責任,則該臺設備的質保期將延長,其延長時間等于停機時間。修復和更換后的設備部件或配件的質保期為重新投入運行后24個月。 4.5 如果發現由于乙方責任造成任何設備缺陷或損壞,或不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或由于乙方技術文件錯誤或由于乙方技術人員在安裝、調試、試運行和驗收試驗過程中錯誤指導而導致設備損壞,甲方有權根據第十、十一條向乙方提出索賠。
2.5 其他:
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法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應是國內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 2、企業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3、履約信用要求:履約信用良好,近年經營活動中無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合同爭議糾紛引起的訴訟、仲裁、違法行為記錄及有關行政處罰等相關情況。 4、其他要求:投標人被中國化學工程集團 和所屬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應商名單”、“不合格供應商名單”、“不良企業(個人)名錄”或“供應商黑名單”中,不得參與投標。
3.2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2)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存在直接控股關系。
(3)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存在管理關系。
(4)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存在以下嚴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取消投標或禁止參加招標活動的。
②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
③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情形的。
④根據公司投標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參與招標活動且處于有效期內的。
3.3 本次項目是否接收聯合體: 接受 不接受
聯合體各方按照其分工協議,應當滿足本條第3.1款規定的相應條件和要求;聯合體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條第3.2款規定的情形;聯合體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提交投標文件,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參與本項目招標活動。否則,相關投標文件均無效。
4. 注冊、登錄
| 提供投標人注冊、
5. 招標報名
是否需要招標報名: 否 是
5.1 報名時間:
從#報名開始時間# 起至 #報名結束時間#止(北京時間)
5.2 報名方式:
注冊通過后,潛在投標人請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登錄| 點擊【在線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