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五局三分局設備租賃中心HZS240拌合站常用配件采購項目詢價公告
項目編號:POWERCHINA-0105003-240010
1、采購條件
中國水利水電第五工程局 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簡稱“詢價人”)以公開詢比價方式為設備租賃中心河南魯山抽水蓄能項目采購一批HZS240拌合站常用配件,采購材料計劃使用自有資金用于本次招標后所簽訂合同的支付。
2、項目概況、采購范圍
2.1.項目概況:設備租賃中心成立于2012年,主要業務有各類型設備維修、設備租賃運行、金屬結構安裝、大型及特種設備安拆、大型及特種設備運行、混凝土拌合站運行、砂石骨料生產、橋梁架設、造孔噴護、鉆爆開挖等。目前租賃中心承接三公司河南魯山抽水蓄能項目的拌合站運行,即將開始混凝土拌制。為保證正常施工進度,以及采購的合規性,此次詢價將確定設備租賃中心2024年度HZS240拌合站常用配件中標供應商。除有特殊情況外,設備租賃中心在 2024年 12月 31日前采購所需的分項報價表內的HZS240拌合站常用配件,將直接在中標供應商中進行選擇,不再另行單獨招標、線下采購。在中標供應商采購的總金額控制在97萬元以內,超出97萬元將自動終止。租賃中心將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及談判結果選擇與中標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2.2.招標范圍:設備租賃中心河南魯山抽水蓄能項目所需HZS240拌合站常用配件。
2.3.采購數量
序號 | 名稱 | 產品型號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HZS240拌合站常用配件 | 多型號(詳見分項報價表) | 批 | 1 | |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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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交貨時間:交貨時間為接到買方發貨通知后4天內交貨。
2.5.交貨
2.6.質量技術要求:
2.6.1報價的配件必須符合國家技術標準,提供合格證和質量證明書。并嚴格按照清單中的規格型號供貨。如未按照買方要求供貨,買方有權要求賣方予以更換,如賣方不予更換則買方有權更換供應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2.6.2所有配件必須經過現場技術人員驗收。如驗收不合格,買方有權要求賣方予以更換。
2.6.3賣方保證貨物在發貨前應經過嚴格測試,以保證貨物是全新的,質量、規格和技術要求符合該產品行業及賣方企業標準(具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2.6.4賣方在交貨時,須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質保范圍及質保期明細、明確售后服務承諾和服務方案。
2.6.5報價人參與報價配件必須適用于買方設備,如出現所供配件與設備不符時,賣方應無條件予以更換。
2.7.結算及付款:
2.7.1驗收:在交貨時以賣方送貨單為依據,對產品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包裝和標志等外觀狀況進行核對驗收,由買方授權的現場驗收人員現場在送貨單上進行確認簽字,作為結算依據。
2.7.2入庫:賣方憑買方授權的現場驗收人員簽收的《收貨憑證》,以檢驗合格的數量為驗收數量。賣方憑買方授權人員驗收合格后的收貨憑單,于每月21日到買方辦理入庫手續。
2.7.2 在辦理入庫時,賣方須按驗收后數量相應的金額向買方出具國家正規的13%增值稅專用發票(一票制),以及買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賣方必須確保發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實。
2.7.3付款:配件到貨驗收合格,材料使用正常,賣方向買方開具對應金額的國家正式合格有效的13%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每批次材料入庫滿一年后的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全額支付。
2.8卸車方式:賣方負責。賣方需根據買方交貨地的實際路況自行選擇運輸車輛,并在買方指定地點卸貨。
2.9 投標保證金:本次詢價無需繳納投標保證金。
2.10質保期:以報價表備注欄中填寫的生產方量為質保期,正常使用中如未達到所承諾的方量,出現磨損過快、非正常損壞等任何質量問題,賣方應無條件予以更換,由此產生的的更換、誤工等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3、報價人資格條件
3.1.報價人為生產廠家的,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企業注冊資本金1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3.2.報價人為代理商的,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企業注冊資本金5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必須具有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授權代理書或銷售證明文件(如:區域經銷商授權證明、銷售合同、品牌代理證明材料等),且其代理的生產廠家須滿足第1條生產廠家資格條件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3.報價人應具有類似工程的供貨業績,在2021年至今類似拌合站常用配件供貨合同不少于3個(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供貨合同等)。
3.4.報價人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開具13%增值稅專用發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國家稅率調整,則按照稅前價不變的原則調整后的稅率執行。
3.5.報價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6.本次詢價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生產廠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時參加本次報價,獲得生產廠家授權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時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