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業績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署時間為準),投標人應具有至少2臺水力射流泵的供貨業績。
投標人須按規定格式提交業績表,并提交相關業績證明文件。業績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銷售合同復印件(含相關技術附件)和2)到貨驗收材料。投標人所提交的業績證明文件必須至少體現以下內容:合同簽署時間、合同簽署頁(應有雙方蓋章)、制造商名稱、貨物名稱、貨物規格型號等關鍵參數、安裝調試或到貨驗收材料。未提交業績證明文件,或所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體現滿足上述業績要求的,均視為無效業績。 注:投標人務必確保開標環節“業績信息及對招標文件星號條款響應情況”中公開的業績內容與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業績內容一致。未按要求在開標環節“業績信息及對招標文件星號條款響應情況”中進行公開的業績信息,評標階段不予認可。
4.財務要求:投標人須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2020-2022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等。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表。投標人為 的,應提供上級法人單位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上述年度財務會計報表。 投標人為事業單位的則不適用此項要求。
5.授標方式:招標人采用“一標多授”的定標策略,按照一標多授的原則,當有效投標人為≥4家時,工作量按照70%、30%的比例選擇排名前兩名的投標人按照排名順序分別授標;當有效投標人為3家時,按照工作量70%的比例選擇排名第一名授標,未授標的30%工作量重新招標;當有效投標人少于3家,由招標人對競爭性進行分析,如競爭性充分,則由招標人決定是否按照工作量70%的比例選擇排名第一名的有效投標人簽訂合同并執行,未授標的30%工作量重新招標或整個項目重新招標;如競爭性不充分,則本次招標流標并重新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