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福建公司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按 4×600MW 規劃,一期已建設 2×600MW 國產超臨界燃煤機組;本期擬利用原規劃預留場地建設二期 2×660MW 超超臨界熱電聯產機組,同步建設脫硫、 脫硝設施。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主廠房、輔助廠房及升壓站直流、蓄電池及其附屬設備,包括設計,制造、檢驗、包裝、運輸等。
2.1.3交貨地點:福建省福清市江陰鎮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二期項目施工現場。
2.1.4交貨期:供貨時間暫定為自合同生效日起8個月內完成所有設備交貨到現場。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5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600MW等級及以上火力發電機組直流系統設備供貨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1-0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1-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