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競標公告(公開競標)
項目編號:POWERCHINA-0114052-240001
一、競標條件
受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四工程局 怒江干流瀘水段防洪治理工程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使用人”)委托,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四工程局 混凝土事業部(以下簡稱“采購人”)以公開競標方式采購工程所需的9600噸袋裝水泥材料,采購材料計劃使用自有資金及工程進度款用于本次競標后所簽訂合同的支付。
二、項目概況、競標范圍
1、項目概況:
本項目起點位于怒江州瀘水市三界橋,終點位于冷水溝,干流全長約12km,總計河道治理總長6.92km。工程主要防護對象為鄉村、城鎮及治理段河道兩岸農田0.5萬畝,人口為2萬人。工程等別為Ⅳ等,防洪標準為防御20年一遇洪水。主要建設內容:治理段由怒江干流及一級支流匯口組成,治理河道總長為6.92m??傮w布局為:新建防洪堤3.88km、護岸3.35km。(1)怒江干流治理段分為2個治理段,總長度為6.61km,其中修建防洪堤防3.88km、護岸長度2.73km。(2)一級支流匯口段治理分為2個治理段,瓦幫河和蠻英河2個匯口段治理總長長度0.31km,新建護岸0.62km,工程總占地面積350.81畝。
施工范圍及內容: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以及有關技術規范做好怒江干流瀘水市三界橋至冷水溝段防洪治理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及安裝范圍,包括設備及重要材料采購。并提交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歸檔,辦理工程建設相關行政審批等服務和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
2、競標范圍:怒江干流瀘水段防洪治理工程項目經理部施工所需的水泥。
3、采購數量:本次采購水泥9600噸。
具體型號、規格及數量詳見下表:
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格型號 | 數量 | 供貨范圍 | 交貨日期 |
1 | 水泥 | 袋裝P.O42.5 | 1000噸 | 怒江干流瀘水段防洪治理工程項目經理部 |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執行完畢 |
2 | 水泥 | 袋裝M32.5 | 8600噸 | ||
小計 | 9600噸 |
注:本次競標數量僅為估算量,僅供參考。最終結算量以實際供貨并經驗收合格的規格和數量為準;若因施工圖、設計變更等原因,致使競標材料實際供貨數量與競標數量發生偏差時,成交人應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為調價和索賠依據。
4、交貨時間:供貨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供貨結束,具體到貨時間要求以買方提供的供貨計劃(通知)為準。
5、交貨
6、質量要求:
6.1、賣方保證銷售的水泥符合國家標準(GB175-2007)的有關規定;水泥各齡期強度、安定性、物理性能及化學指標等應符合(GB175-2007)規范要求的指標。水泥礦物摻合料的技術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等的規定,并應有出廠檢驗報告和產品合格證。每一批水泥進場時需提供出廠合格證和檢驗檢測報告(3d/28d強度報告),均加蓋鮮章。(在供應期間國家有新標準規范出臺時,則按國家新的標準規范執行)。
6.2、必須提供普通硅酸鹽水泥出廠合格證、質量證明書和第三方檢驗報告,并積極配合采購人的需求。使用人進場進行外觀檢查,袋裝水泥包裝應完好,封口嚴密,不應出現受潮、結塊、硬化等現象。在投入使用前使用人會進行抽樣檢測,一旦發現不合格水泥,將所有批次的水泥進行退場處理,將移交第三方檢測,核實后所產生的全部費用一律由競標響應人承擔。
6.3、以上所有標準都有可能被修訂,所有標準均以最新版本為準。
7、其他:
7.1 先貨后款。若合同執行期間國家稅率發生調整時,最新含稅綜合交貨單價計算公式:最新含稅綜合交貨單價=(最新含稅信息價+含稅固定浮動額)/1.13×(1+最新稅率)。由于稅率變化造成稅額下降導致的合同總價降低的情形,雙方應予認可并執行。
7.2 貨款支付方式:結算月后第二個月向乙方支付本期結算款的80%;結算月后第三個月再支付本期結算款的17%;剩余的3%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半年),在質保期滿后30日內,扣除因材料質量問題而發生的保修費相關費用后一次性無息支付。要求提供正規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13%,采取一票制結算。
采購人采用現匯支付或供應鏈金融產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鏈(農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銀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證)、平安銀行付融通、電建保理(電建融信工行、電建融信農行、電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供應鏈金融產品時間不超過六個月,貼息費用由賣方承擔。
7.3 計量方式:袋裝水泥數量按袋計,每袋凈含量50Kg,且應不少于標志質量的99%,隨機抽取20袋,總質量(含袋重)不少于1000Kg。買方對貨物數量的異議應于驗收確認時提出,簽收貨物后即視為無異議。
三、競標響應人資格要求
競標響應人必須滿足以下全部資格要求:
1、競標響應人為生產廠家的: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必須持有《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具有有效期內的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生產廠家產品取得國家授權、許可的第三方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證書或檢驗的報告(P.O42.5水泥(袋裝)一份、M32.5水泥(袋裝)一份)。
2、競標響應人為代理商的: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生產廠商的授權代理書,并在競標響應文件中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且其代理的生產廠家須滿足第1條生產廠家資格條件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競標響應人應具有水利水電、高速公路、機場、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等類似工程的水泥供貨業績,在近三年內(2020年至今)的供貨合同不少于2個,且簽訂單項合同金額均在100萬元以上(附合同掃描件或中標通知書)。
4、具有近3年(2020年-2022年)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報告掃描件,資產負債結構合理,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企業的現金流表現正常,資金周轉不存在困難。
5、本次競標不接受聯合體競標。
生產廠家及其代理商可同時參加本次競標,獲得同一生產廠家授權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時參加本次競標。
6、本項目不接受(2020年至今)在“”(以下簡稱“集采平臺”)被 成員企業、水電十四局列入黑名單的供應商競標。
7、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可開具正規增值稅專用發票。
8、競標響應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