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山西省朔州市神頭鎮(zhèn)(神頭第二發(fā)電廠)。
2.2 機組容量:2×500MW。
2.3 計劃工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滿一年,具體以甲方通知的時間為準。
2.4 招標范圍:本項目需對山西神頭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 2*500MW燃煤機組 2024 年產粉煤灰、爐渣約 151.5 萬噸進行運輸和無害化處置,由乙方 從甲方灰?guī)?、渣倉下口使用全封閉式運輸車輛將灰渣運輸、裝卸、倒運至無害化處置地點堆放并進行處置,處置過程滿足國家相關安全、環(huán)保要求。
2.6 提貨地點: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qū)神頭鎮(zhèn)山西神頭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現場指定位置。
3. 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為具有獨立履約能力和承擔法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 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近 3 年(2020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1 月)1 項及以 上 30 萬噸及以上粉煤灰或爐渣的運輸或利用或處置相關業(yè)績,提供證明材料(提供合同封皮、簽署頁及相關主要內容的復印件)。
3.3 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投標方經營相關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和環(huán)保部門批 復文件;具有可消納本項目粉煤灰、爐渣的存儲場地或在本項目合同期內可持續(xù)直接利用能力證明,且必須滿足環(huán)保檢查及相關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粉煤灰、爐渣存儲場地所有權證明,如果是租賃的存儲場地需提供租賃合同,如果是直接利用的需提供能夠證明為直接利用的合同)。
3.4 財務要求:近三年每年凈資產大于 0。
3.5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3.5.1. 近 三 年 內 被 列 入 國 家 應 急 管 理 部 認定的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5.2.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5.3.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guī)定,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huán)節(jié) 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 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jiān)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5.4 可能導致供應商資格或合同履行能力喪失的其他情形。
3.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以上)的投標人不得同時投標;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時投標。
3.7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guī)定要求,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 月 3 日 17 時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