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延盛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包鋼集團冶金渣綜合利用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全額自發自用市場化并網新能源5MWp分布式光伏項目(第二標段)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包頭市延盛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包鋼集團冶金渣綜合利用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全額自發自用市場化并網新能源5MWp分布式光伏項目(第二標段)已由包頭市延盛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包頭市延盛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全部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工程總承包及監理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包頭市延盛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包鋼集團冶金渣綜合利用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全額自發自用市場化并網新能源5MWp分布式光伏項目(第二標段)
2.2建設規模:本項目建設直流側容量約5MW,屬于廠用電負荷配套建設的分散式光伏項目,接入方式釆用10kV就地并網。本工程規劃直流側總裝機容量為5.01228MWp,擬安裝8178塊峰值,功率575Wp單晶硅組件。擬新建2臺10千伏光伏箱式升壓變,釆用并聯接線方式經1臺計量柜、1臺進線柜、1臺柜接入廠區配電室。
2.3 標段名稱及招標范圍
2.3.1標段名稱
第2標段:監理服務
2.3.2招標范圍
第2標段:包頭市延盛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包鋼集團冶金渣綜合利用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全額自發自用市場化并網新能源5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監理服務(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2.4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昆都侖區河西工業園區。
2.5計劃工期:30日歷天。
2.6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滿足招標人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2 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必須為本單位注冊的電力工程或機電安裝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
3.3投標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具有電力工程相關監理業績,提供合同掃描件。
3.4法人要求:
3.4.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須具備完成相應招標項目的能力,并在人員、設施設備、資金、資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擔項目的能力,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狀況。
3.4.2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3.4.3招標人將視具體情況,按照規定組織對符合條件的投標人的資格條件進行考察核實,投標人應予以配合。
3.5財務實力要求:
投標人需提供2020-2022年度經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完整的財務審計報告。
3.6商業信譽:
3.6.1投標人應有良好的商業信用: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投標人和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沒有行賄犯罪記錄;
3.6.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改委等9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的規定,投標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6.3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7承諾書:
投標人近年內(2020年-至投標截止時間)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重大質量問題,未發生重大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承諾。(格式自擬)。
3.8聯合體投標的規定:
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5、招標評審方法
本次招標評審采用綜合評分法。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 報名時間:2023年10月24日起至2023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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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010-68818478
郵箱:1490789738@qq.com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包頭市延盛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包鋼集團冶金渣綜合利用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全額自發自用市場化并網新能源5MWp分布式光伏項目(第二標段)已由包頭市延盛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包頭市延盛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全部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工程總承包及監理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包頭市延盛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包鋼集團冶金渣綜合利用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全額自發自用市場化并網新能源5MWp分布式光伏項目(第二標段)
2.2建設規模:本項目建設直流側容量約5MW,屬于廠用電負荷配套建設的分散式光伏項目,接入方式釆用10kV就地并網。本工程規劃直流側總裝機容量為5.01228MWp,擬安裝8178塊峰值,功率575Wp單晶硅組件。擬新建2臺10千伏光伏箱式升壓變,釆用并聯接線方式經1臺計量柜、1臺進線柜、1臺柜接入廠區配電室。
2.3 標段名稱及招標范圍
2.3.1標段名稱
第2標段:監理服務
2.3.2招標范圍
第2標段:包頭市延盛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包鋼集團冶金渣綜合利用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全額自發自用市場化并網新能源5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監理服務(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2.4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昆都侖區河西工業園區。
2.5計劃工期:30日歷天。
2.6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滿足招標人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2 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必須為本單位注冊的電力工程或機電安裝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
3.3投標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具有電力工程相關監理業績,提供合同掃描件。
3.4法人要求:
3.4.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須具備完成相應招標項目的能力,并在人員、設施設備、資金、資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擔項目的能力,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狀況。
3.4.2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3.4.3招標人將視具體情況,按照規定組織對符合條件的投標人的資格條件進行考察核實,投標人應予以配合。
3.5財務實力要求:
投標人需提供2020-2022年度經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完整的財務審計報告。
3.6商業信譽:
3.6.1投標人應有良好的商業信用: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投標人和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沒有行賄犯罪記錄;
3.6.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改委等9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的規定,投標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6.3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7承諾書:
投標人近年內(2020年-至投標截止時間)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重大質量問題,未發生重大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承諾。(格式自擬)。
3.8聯合體投標的規定:
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5、招標評審方法
本次招標評審采用綜合評分法。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 報名時間:2023年10月24日起至2023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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