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包頭鋁業有限公司、內蒙古華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熱電廠爐渣、石膏、石子煤、脫硫廢泥處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包頭鋁業有限公司、內蒙古華云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 包頭鋁業有限公司、內蒙古華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熱電廠爐渣、石膏、石子煤、脫硫廢泥處置
2.2項目類型: 服務
2.3項目地點:包頭鋁業有限公司、內蒙古華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2.4招標范圍:包頭鋁業有限公司熱電廠2×330MW自備熱電聯產機組12個月排出的約145000噸爐渣、約180噸石子煤和約187300噸石膏進行外運利用及現場相關清理工作,內蒙古華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熱電廠3×350MW自備熱電聯產機組12個月排出的約169600噸爐渣、約200噸石子煤和約279000噸石膏、約2800噸廢泥進行外運利用及現場相關清理工作;實際拉運量根據現場貯存情況可上浮10%,如低于預估量,以招標人需實際處置(利用)量為準,實際結算總價以實際發生額為準。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能力;
3.2投標人必須具有綜合利用廢料及處理廢料的業績或具有一般固廢回填項目合法手續;投標人需要提供材料明細,做為合法手續判定依據,如與處置場所簽訂的處置傾倒合同或自有處置傾倒場所證明及環評手續、自行利用的證明材料、自有運輸方或合作運輸承運方的合同及資格證明文件等。
3.3投標人必須具備運輸和處置標段范圍內廢料的能力并有符合環保要求的廢料處置回填場所,需對此做出承諾;
3.4信譽要求: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近期,無因違反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行為受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處罰;無因違反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行為受到刑罰;無因生態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引起的群體性信訪事件或經濟糾紛,需對此做出承諾。
3.5投標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3.5.1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5.2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3-11-25 09:00——2023-12-04 17:00(北京時間)。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詳情請咨詢
聯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咨詢電話:010-68818478
郵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