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力檢修有限責任公司如皋分布式光伏一期項目EPC(不含組件、逆變器)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南通市如皋港區。擬安裝580Wp組件20735塊,組件在彩鋼瓦屋面以平鋪安裝(11.81982MWp),混凝土屋面以平鋪安裝安裝(0.20648MWp)。安裝容量約12.0263MWp,交流側容量10.24MW。光伏區分成6個發電單元,每個發電單元設有1臺升壓設備,每28塊光伏組件串聯為1個組串,每22~24串組串接入一臺組串式逆變器,逆變器輸出低壓交流電,通過箱變升壓至10kV后接至新建的10kV開關站,每8臺320kW組串式逆變器接入1臺2500kVA箱變,在廠區新建10kV開關站T接入國家電網港區110kV變電站10kV側線路,直線距離600米。
2.2招標范圍:
本項目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EPC 工程項目屋頂載荷校驗、初步設計;各系統和配套工程勘察、設計;廠區協調(進場施工、停產等);項目設備及材料采購(甲供設備除外)、運輸和管理;項目各系統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準備(包含屋面修繕加固、屋面換瓦、外線工程)、施工、調試、投產、竣工驗收;項目實施過程中防雷接地驗收、并網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接入系統審查意見、保護定值計算成果文件、并網申請、并網驗收意見單、調度協議、購售電合同、涉網試驗等并網所需必備材料)等內容;項目驗收移交后質保期服務,實現消防、安全設施、勞動安全衛生、環境保護“三同時”等。施工協調、施工產生的政策處理及臨時用地、技術培訓、總結報告、驗收資料移交及其他服務等內容均包含在總承包范圍內。
2.2.1設備材料采購
甲供設備:光伏組件、逆變器。甲供設備所涉及的接貨、卸車、保管、成品保護、轉運、安裝、匯線、試驗、調試等工作由承包方負責。
2.2.2現場施工
(1)施工準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場地平整、施工營地建設(含業主和監理辦公室)、清表、通路、通信、供水、供電(含升壓站永久供水、供電)。
(2)安裝與調試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預制艙、箱變、組件、逆變器、電力調度和通信系統(以電力公司批復的接入方案為準)、二次安防系統安裝等設備的安裝、交接試驗、單體及聯合調試;10千伏集電線路(架空及地埋)施工(含光纜、融接、標識樁)及試驗;設備安全標識牌制作和安裝,以及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安裝工作等。
(3)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進場道路和場內道路的新建和改擴建(含護坡、邊坡支護、排水溝、檔墻、交通道路安全防護設施等)、升壓站施工(含進站道路、站內道路、設備基礎施工,場內電纜溝施工,生產生活樓施工,圍墻、大門、旗臺、綠化、生活水源確定和連接、生產生活樓強弱電系統配置和精裝修等)、10kV集電線路(架空及地埋)、光伏組件支架基礎、箱變基礎、接地系統(接電電阻不滿足要求,要采取降阻措施)、消防系統、給排水系統、光伏區圍欄、綠化、道路及場內工程擋護等其它輔助設施以及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土建工作。施工過程中落實水保、環保、安全“三同時”措施。
(4)臨時工程
施工期的臨時設施由投標人自行解決。投標人負責施工、生產生活、臨建用地、設備及材料堆場(含組件堆場)、棄土棄渣場用地等臨時用地的手續辦理、補償、復原、復耕、復綠及恢復工作;投標人負責征租用地的地上及地下附著物清理,并承擔所涉臨時用地的相關費用。
(5)施工質量標準
工程施工質量符合國家、地方及電力行業現行相關的強制性標準、質量驗收(或檢驗評定)標準及規范的要求,工程經最終質量驗收評定,所有建筑安裝工程合格率100%,單位工程優良率95%,保證電力設施的正常運行及設施設備的安全,并確保一次性驗收合格。
2.2.3其它工作
(1)負責辦理施工許可證,發電業務許可證,能監局安全備案等,配合發包人委托的質量監管單位開展質量監督檢查,以上工作內容所涉及的規費、咨詢費、驗收協調費、專家費等費用全部費用包含在其投標報價中。
(2)負責辦理包括不限于環評、林業、水保、安全、職業衛生、消防、檔案、防雷、節能等專項驗收,取得專項驗收意見。
(3)負責本項目全部并網手續協調辦理直至項目轉商業運行并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接入并網協調(包含保護定值計算、并網申請、調度協議、供用電合同、購售電合同、通訊對點調試等)并組織電網公司驗收。
(5)投標人負責施工過程中與二家企業的協調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6)投標人負責規劃運輸方式及運輸路線,負責一切運輸手續、交通道路許可手續辦理,解決運輸路線上影響運輸的如架空線路(如光纜、輸電線路等)改造、遷移、橋梁加固、路面加寬、維護等涉及的協調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7)如涉及10kV集電線路優化后增加的設計費、專題費由總承包單位承擔。
(8)其它本項目招標文件中未明確列出,但對于一個光伏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滿足國家及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竣工驗收需求的工作內容也視為包含在本工程內。
2.3建設工期:
自施工監理單位下達開工令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全容量并網。
2.4其他事項: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 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1)投標人應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應具備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2)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以上材料均須提供資質證明影印件)
3.2.2投標人業績須滿足以下條件:
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具有自2022年1月1日以來,單個容量不低于5兆瓦的光伏電站施工圖階段設計合同業績(E)和單個容量不低于5兆瓦的光伏電站施工合同業績(C)(如以聯合體投標的,設計合同業績以聯合體分工中設計單位為準,施工合同業績以聯合體分工中施工單位為準)。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內容頁、簽訂時間頁以及簽字蓋章頁)業績證明材料,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投標人應在派遣1名項目經理。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部頒發的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專業)資格證書和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近6個月的社保證明。(提供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明材料需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要求提供,否則按照上述通知的規定視為無效)。
3.2.4 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02月11日08時30分起至2025年02月17日17時00分止。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入庫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
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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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1490789738@qq.com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南通市如皋港區。擬安裝580Wp組件20735塊,組件在彩鋼瓦屋面以平鋪安裝(11.81982MWp),混凝土屋面以平鋪安裝安裝(0.20648MWp)。安裝容量約12.0263MWp,交流側容量10.24MW。光伏區分成6個發電單元,每個發電單元設有1臺升壓設備,每28塊光伏組件串聯為1個組串,每22~24串組串接入一臺組串式逆變器,逆變器輸出低壓交流電,通過箱變升壓至10kV后接至新建的10kV開關站,每8臺320kW組串式逆變器接入1臺2500kVA箱變,在廠區新建10kV開關站T接入國家電網港區110kV變電站10kV側線路,直線距離600米。
2.2招標范圍:
本項目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EPC 工程項目屋頂載荷校驗、初步設計;各系統和配套工程勘察、設計;廠區協調(進場施工、停產等);項目設備及材料采購(甲供設備除外)、運輸和管理;項目各系統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準備(包含屋面修繕加固、屋面換瓦、外線工程)、施工、調試、投產、竣工驗收;項目實施過程中防雷接地驗收、并網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接入系統審查意見、保護定值計算成果文件、并網申請、并網驗收意見單、調度協議、購售電合同、涉網試驗等并網所需必備材料)等內容;項目驗收移交后質保期服務,實現消防、安全設施、勞動安全衛生、環境保護“三同時”等。施工協調、施工產生的政策處理及臨時用地、技術培訓、總結報告、驗收資料移交及其他服務等內容均包含在總承包范圍內。
2.2.1設備材料采購
甲供設備:光伏組件、逆變器。甲供設備所涉及的接貨、卸車、保管、成品保護、轉運、安裝、匯線、試驗、調試等工作由承包方負責。
2.2.2現場施工
(1)施工準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場地平整、施工營地建設(含業主和監理辦公室)、清表、通路、通信、供水、供電(含升壓站永久供水、供電)。
(2)安裝與調試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預制艙、箱變、組件、逆變器、電力調度和通信系統(以電力公司批復的接入方案為準)、二次安防系統安裝等設備的安裝、交接試驗、單體及聯合調試;10千伏集電線路(架空及地埋)施工(含光纜、融接、標識樁)及試驗;設備安全標識牌制作和安裝,以及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安裝工作等。
(3)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進場道路和場內道路的新建和改擴建(含護坡、邊坡支護、排水溝、檔墻、交通道路安全防護設施等)、升壓站施工(含進站道路、站內道路、設備基礎施工,場內電纜溝施工,生產生活樓施工,圍墻、大門、旗臺、綠化、生活水源確定和連接、生產生活樓強弱電系統配置和精裝修等)、10kV集電線路(架空及地埋)、光伏組件支架基礎、箱變基礎、接地系統(接電電阻不滿足要求,要采取降阻措施)、消防系統、給排水系統、光伏區圍欄、綠化、道路及場內工程擋護等其它輔助設施以及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土建工作。施工過程中落實水保、環保、安全“三同時”措施。
(4)臨時工程
施工期的臨時設施由投標人自行解決。投標人負責施工、生產生活、臨建用地、設備及材料堆場(含組件堆場)、棄土棄渣場用地等臨時用地的手續辦理、補償、復原、復耕、復綠及恢復工作;投標人負責征租用地的地上及地下附著物清理,并承擔所涉臨時用地的相關費用。
(5)施工質量標準
工程施工質量符合國家、地方及電力行業現行相關的強制性標準、質量驗收(或檢驗評定)標準及規范的要求,工程經最終質量驗收評定,所有建筑安裝工程合格率100%,單位工程優良率95%,保證電力設施的正常運行及設施設備的安全,并確保一次性驗收合格。
2.2.3其它工作
(1)負責辦理施工許可證,發電業務許可證,能監局安全備案等,配合發包人委托的質量監管單位開展質量監督檢查,以上工作內容所涉及的規費、咨詢費、驗收協調費、專家費等費用全部費用包含在其投標報價中。
(2)負責辦理包括不限于環評、林業、水保、安全、職業衛生、消防、檔案、防雷、節能等專項驗收,取得專項驗收意見。
(3)負責本項目全部并網手續協調辦理直至項目轉商業運行并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接入并網協調(包含保護定值計算、并網申請、調度協議、供用電合同、購售電合同、通訊對點調試等)并組織電網公司驗收。
(5)投標人負責施工過程中與二家企業的協調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6)投標人負責規劃運輸方式及運輸路線,負責一切運輸手續、交通道路許可手續辦理,解決運輸路線上影響運輸的如架空線路(如光纜、輸電線路等)改造、遷移、橋梁加固、路面加寬、維護等涉及的協調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7)如涉及10kV集電線路優化后增加的設計費、專題費由總承包單位承擔。
(8)其它本項目招標文件中未明確列出,但對于一個光伏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滿足國家及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竣工驗收需求的工作內容也視為包含在本工程內。
2.3建設工期:
自施工監理單位下達開工令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全容量并網。
2.4其他事項: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 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1)投標人應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應具備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2)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以上材料均須提供資質證明影印件)
3.2.2投標人業績須滿足以下條件:
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具有自2022年1月1日以來,單個容量不低于5兆瓦的光伏電站施工圖階段設計合同業績(E)和單個容量不低于5兆瓦的光伏電站施工合同業績(C)(如以聯合體投標的,設計合同業績以聯合體分工中設計單位為準,施工合同業績以聯合體分工中施工單位為準)。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內容頁、簽訂時間頁以及簽字蓋章頁)業績證明材料,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投標人應在派遣1名項目經理。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部頒發的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專業)資格證書和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近6個月的社保證明。(提供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明材料需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要求提供,否則按照上述通知的規定視為無效)。
3.2.4 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02月11日08時30分起至2025年02月17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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