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新疆電力開都河公司察汗烏蘇生態電站進水主閥設備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已建察汗烏蘇水電站于2005年開工建設、2008年投產發電。電站采用混合式開發, 最大壩高110m,壩后約有4km減水河段,總庫容1.25億m3,為Ⅱ等大(2)型工程。已建察汗烏蘇水電站工程由大壩、左岸導流洞、右岸溢洪洞、泄洪洞、發電引水系統等主要建筑物組成。泄水建筑物及發電引水系統集中布置于右岸,由岸外向山內分別布置溢洪洞、泄洪洞和發電引水系統。施工導流洞布置于左岸,壩體二期填筑時已進行封堵,導流洞封堵時預留有生態取水口,并埋設有生態放水管,經導流洞自流出流至出口明渠,投入河床。
新建察汗烏蘇生態電站工程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靜縣與焉耆縣境內,壩址距離庫爾勒市約140km,距離和靜縣城約90km。察汗烏蘇生態電站工程位于察汗烏蘇水電站壩后右岸約300m,主要工程任務是滿足察汗烏蘇水電站生態流量下泄前提下兼顧發電,生態引水發電洞進口段利用已建察汗烏蘇水電站工程右岸泄洪洞進口段,前321.804m發電洞與原泄洪洞結合,新建引水發電洞布置在泄洪洞左側,起點位于原泄洪洞樁號泄下0+327.804m(為新建生態電站發電洞樁號生0+000.000m),后通過353m長的發電洞和出口明管段接至電站廠房。工程主要由洞內攔污柵段、洞身段、明管段、岔管及支管段、電站廠房及尾水渠組成,電站裝機容量30MW(2×15MW),多年平均年發電量1.46億kW·h。工程為Ⅳ等小(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生態引水發電洞為2級建筑物,生態廠房及尾水渠為4級建筑物,臨時性建筑物為5級。
2.1.2招標范圍:采購全新的、符合本招標文件規定運行功能和性能的2臺套DN2000、PN1.6MPa液控進水蝶閥,1臺套DN1200、PN1.6MPa電動檢修球閥,1臺套DN1200、PN1.6MPa調流調壓閥,及其附屬設備、備品備件、專用工器具及技術服務等。
2.1.3交貨期:計劃于2025年5月~2025年10月分批次交貨(若察汗烏蘇生態電站廠房土建交面時間及工程整體發電計劃調整,則交貨期相應調整)。詳見本招標文件第五章《供貨要求》。
2.1.4交貨地點: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靜縣察汗烏蘇生態電站安裝承包人庫房及各工作面,車板交貨。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壓力管道閥門,金屬閥門B級及以上)。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7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公稱直徑不小于2000mm、公稱壓力不小于1.6MPa的進水蝶閥設備和公稱直徑不小于1200mm、公稱壓力不小于1.6MPa的調流調壓閥(流量調節閥、錐形閥)設備供貨的合同業績各1份(若一份合同中同時包含進水蝶閥和調流調壓閥(流量調節閥、錐形閥)認定為1份有效合格業績),且均已成功投運。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成功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1-26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2-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