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水務公司2024-2026年度生產輔助運行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241200120016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蕪湖水務公司2024-2026年度生產輔助運行服務已獲批準采購,項目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本次招標包括2個標段:
第一標段:生產輔助運行服務1
對以下廠站采購生產輔助運行服務:
(1)蕪湖市城區污水系統提質增效(一期)PPP項目(以下簡稱蕪湖一期項目),包含蕪湖市朱家橋污水廠、朱家橋片區管網及配套泵站、蕪湖市濱江污水廠及配套泵站;
(2)蕪湖市繁昌區水環境綜合整治PPP項目(以下簡稱繁昌項目),包含繁昌區城南污水廠、繁昌區第二污水廠、繁昌荻港鎮污水廠、繁昌新港鎮污水廠。
蕪湖市繁昌區水環境綜合整治PPP項目由蕪湖三峽水務 采購,蕪湖市繁昌區三峽水環境綜合治理 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第二標段:生產輔助運行服務2
對以下廠站采購生產輔助運行服務:
(1)蕪湖市城區污水系統提質增效(二期)PPP項目(以下簡稱蕪湖二期項目),包含蕪湖市城南污水廠及配套泵站;
(2)無為市城鄉污水處理一體化PPP項目(以下簡稱無為項目),包含無為高溝鎮污水廠、無為鄉鎮片區廠站(6+9)、無為城鎮片區(無為城東污水廠、無為綠泉污水廠);
(3)和縣污水處理廠網一體化PPP項目(以下簡稱和縣項目),包含和縣第一污水廠、和縣第二污水廠、和縣經濟開發區污水廠;
(4)宣城市水環境綜合治理PPP 項目(以下簡稱宣城項目),包含敬亭圩污水處理廠三期。
2.2 招標范圍
第一標段:生產輔助運行服務1
主要包含蕪湖一期項目(蕪湖市朱家橋污水廠、朱家橋片區管網及配套泵站、蕪湖市濱江污水廠及配套泵站)、繁昌項目(繁昌區城南污水廠、繁昌區第二污水廠、繁昌荻港鎮污水廠、繁昌新港鎮污水廠)的維護及檢修業務、運行及污泥脫水業務、化驗輔助業務、綜合輔助業務、廠(站)值守業務、泵站調度業務、泵站巡檢業務、管網巡查業務、管網養護業務、應急搶險業務等生產輔助運行服務。
第二標段:生產輔助運行服務2
主要包含蕪湖二期項目(蕪湖市城南污水廠及配套泵站)、無為項目(無為高溝鎮污水廠、無為鄉鎮片區廠站(6+9)、無為城鎮片區(無為城東污水廠、無為綠泉污水廠))、和縣項目(和縣第一污水廠、和縣第二污水廠、和縣經濟開發區污水廠)、宣城項目(敬亭圩污水處理廠三期)的維護及檢修業務、運行及污泥脫水業務、化驗輔助業務、綜合輔助業務、廠(站)值守業務、泵站調度業務、泵站巡檢業務、管網巡查業務、管網養護業務、應急搶險業務等生產輔助服務。
2.3 計劃服務期
本項目服務期暫定為蕪湖一、二期項目24個自然月,繁昌、無為、和縣、宣城等項目12個自然月。開始服務時間以合同生效后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招標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延長或提前終止合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格要求(兩個標段相同):
(1)資質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業績要求:2018 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單項合同金額500萬元及以上的污水處理廠(站)運維業績,或單項合同金額5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網運維業績,或單項合同金額300萬元及以上的勞務外包服務項目業績(提供合同、過程結算發票等證明文件,證明文件需體現合同簽訂時間、具體服務時間、服務內容及合同金額等)。
(3)財務要求:2021、2022年度財務無連續虧損,須提供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
(4)信譽要求:未處于 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4投標人可以同時投標兩個標段。
(1)招標人依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同一投標人最多被授予一個標段。
(2)若同一投標人在兩個標段中均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則授予其投標報價金額較大的標段中標,其余標段依序遞補;若同一投標人在兩個標段中均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且在兩個標段的投標報價金額相同,則授予其第一標段中標,其余標段依序遞補。
按上述規則依序推薦中標人后,如出現無中標人可推薦的標段,該標段可做流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