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騰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1000兆瓦調峰煤電項目工程監理(第二次)項目已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
2.2 項目規模:2×1000兆瓦高效超超臨界間接空冷燃煤機組,同步建設脫硫、脫硝設施。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本項目機組建設的計劃定額工期為【30+4 】個月。監理方在本合同下的監理工期應滿足工程建設的需要,即合同簽訂生效起至項目竣工后尾工、竣工結算相關配合工作。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CHDTDZ090/18-JL-00301 |
工程監理服務 |
甘肅騰格里綠色能源 甘肅騰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1000兆瓦調峰煤電項目全部建設項目從初步設計具備審查條件、施工準備開始到土建、安裝、調試至工程所有項目竣工驗收、達標投產驗收完成之日為止的全過程監理服務工作(詳見招標文件) |
1000 |
說明:第一次招標時已購買過招標文件的投標單位,本次無需重新支付標書費用。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工程監理服務】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電集團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電力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8.投標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不少于2臺國內1000MW級及以上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主體工程監理合同業績。(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9.招標人不接受 2020年至2022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1.不接受為本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單位投標。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4-03-29 19:03到2024-04-0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