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海安 轉運中心內部處理業務外包項目(第二次)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為業主海安 轉運中心內部處理業務外包項目(第二次)、招標編號: JSNTCG-2024-6 ,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可前來投標。
- 項目概況與招標(服務)內容
1.1采購內容
采購內容:海安轉運中心內部處理業務外包范圍包含但不限于進口與出口標快類專遞(含特快專遞、國內即日、國內標快、電商標快)、快遞包裹、普通包裹、文件、普遍服務、國際、物流等所有郵件的卸車、拉件、開拆、分揀、封發、退件處理、掃描配發、裝車等全流程內部處理及標快類專遞、快遞包裹信息預處理、異常郵件處理、問題郵件處理、出口郵件集包、混合收寄等全流程。
1.2服務期限:合同期12個月。(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
1.3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4預算金額:317.61 萬元(含稅及相關費用)
1.5本項目設有最高限價,投標人的報價不允許超過相應的最高限價,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
分項 | 業務量區間(袋件) | 采購限價 | 權重 |
常量期 | 月日均處理量≦2.9萬 | 0.2159 | 4.02% |
2.9萬<月日均處理量≦4萬 | 0.2077 | 28.04% | |
4萬<月日均處理量≦4.9萬 | 0.2029 | 37.94% | |
月日均處理量>4.9萬 | 0.2017 | 19.51% | |
旺季期 | 月日均處理量≦5.1萬 | 0.2145 | 3.53% |
月日均處理量>5.1萬 | 0.2015 | 6.96% | |
| 合計 |
| 100.00% |
- 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投標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它相關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誠實的商業道德,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2.2.投標人須在中標地區須設有服務場所或承諾在本項目服務合同生效前在中標地區設立服務場所。(提供承諾書加蓋公章)
2.3.供應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來獨立承擔過的類似服務項目成功案例。單個業務外包服務合同金額不低于100 萬元/年。(提供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如果合同中無法體現總金額須提供相應發票作為佐證)
2.4.投標人須具備為本項目提供服務的能力,能夠滿足本次項目招標文件中提出的相關重要技術要求和服務標準。
2.5.投標人須為一般納稅人,能夠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6%)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提供證明材料或承諾書加蓋公章)
2.6.投標人參加采購活動近三年內(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時間起)無重大事故、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查詢
2.7.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查詢
2.8.投標人在近三年內參與南通郵政及下屬機構招標項目中無以下記錄:因自身原因放棄采購項目中標的、因自身原因違約解除合同的(包括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提供承諾書加蓋公章)
2.9.投標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劃分分包的同一項目采購活動。(提供承諾書加蓋公章)
2.10.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監事的企業,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提供承諾書加蓋公章)
2.11.本項目不接受被業主或業主列入黑名單且在限制范圍內的供應商投標。(提供承諾書加蓋公章)
2.1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且不得分包、轉包。(提供承諾書加蓋公章)
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4.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詳細了解項目情況請聯系如下人員:
聯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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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