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新疆公司開都河流域清潔能源基地規劃研究技術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開都河位于新疆巴州腹地,發源于天山南麓中部的伊連哈比爾尕山,流經和靜、焉耆、博湖三縣,注入博斯騰湖。2012年12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新發改能源[2012]3313號《關于新疆開都河中游水電規劃修編報告的批復》推薦開都河中游“兩庫七級”開發方案,自上而下依次為阿仁薩很托亥、哈爾嘎廷郭勒、霍爾古吐、滾哈布奇勒、察汗烏蘇、柳樹溝、大山口,以及開都河下游小山口水電站,總裝機容量212萬kW,多年平均年發電量75.95億kWh。其中察汗烏蘇、柳樹溝、大山口等電站已經建成,霍爾古吐水電站已核準并開工建設,滾哈布奇勒水電站已核準,哈爾嘎廷郭楞水電站已完成預可研審查。
和靜抽水蓄能電站是國家《抽水蓄能電站中長期發展規劃(2021-2035年)》“十四五”重點實施項目,規劃裝機180萬千瓦,核準裝機210萬千瓦。和靜抽水蓄能電站主要由上水庫、下水庫、輸水系統、地下廠房等組成,工程規模為一等大(1)型工程,下水庫與滾哈布奇勒水電站共用,兩個項目統籌設計、一體化開發。
開都河中游周邊區域地域廣闊,未利用的戈壁、荒漠、山區很多,同時太陽能資源豐富,很適合發展光伏產業,初步統計周邊戈壁荒漠土地約70萬畝,其中近期適宜開發戈壁荒漠土地約20萬畝,開都河中游周邊區域新能源具備大規模規劃研究和開發價值。目前開都河流域清潔能源基地105萬千瓦光伏項目已列入國家第三批沙戈荒基地,按照自治區新能源有關政策即將取得67.5萬千瓦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指標。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不分標段。依據國家和行業規范并結合國家和地方規劃,論證開都河流域清潔能源基地定位,調研掌握新疆及巴州區域社會經濟情況、新能源發展和消納情況,結合區域資源稟賦提出基地開發建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資源分析、電力系統分析、消納測算、電源配置及建設時序、電源基地匯集并網方案、投資測算、電價測算、一體化運營方案設想、生態治理方案設想、科技創新等內容,并對后續“疆電外送”基地提出初步設想。結合自治區新能源政策,提出推動基地開發方案的建議,并協助推動開都河清潔能源基地項目列入國家級/省級基地或相關規劃。
2.1.3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開都河清潔能源基地項目列入國家級/省級基地或相關規劃或研究成果通過委托審查后止。具體時間節點:合同簽訂后90日內提供服務中間成果報告,120日內完成開都河流域清潔能源基地規劃編制服務(開都河流域“疆電外送”基地規劃初步研究)服務所需文件,并提交正式研究報告。
2.1.4服務地點:新疆庫爾勒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清潔能源基地規劃研究或電力行業規劃咨詢服務或電力行業外送通道電源配置研究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清潔能源基地規劃研究或電力行業規劃咨詢服務或電力行業外送通道電源配置研究的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1-23 15: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1-30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