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主要包括2×1000MW超超臨界二次再熱機組兩臺機組的主蒸汽、一二次高溫再熱蒸汽系統管道、一二次低溫再熱蒸汽系統管道、高壓旁路管道、中壓旁路管道、低壓旁路管道、高壓給水管道、給水再循環管道、高旁減溫水管道、二段和四段抽汽管道、供熱系統高溫段管道的工廠化加工配制及配制設計、加工、配制、焊接、熱處理和檢驗等。以及部分熱工測量管材和管件的采購,包括熱工測量管材的材質、規格、性能(包括高溫性能)、檢驗和驗收等。
服務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暫定)。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許可項目為鍋爐制造(含安裝(散裝鍋爐除外)、修理、改造),許可子項目為鍋爐部件(A))證書或有效的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許可項目為壓力管道元件制造,許可子項目為元件組合裝置(工廠化預制管段))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日期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單機容量1000MW及以上等級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發電機組六大管道獨立工廠化配制加工(獨立工廠化配制:工廠化預制自主生產加工能力,不對彎管、焊接、熱處理、檢驗等重要生產工序分包)的成套(合同內容至少包含(主蒸汽系統、一次再熱熱段系統、二次再熱熱段系統、一次再熱冷段系統、二次再熱冷段系統及高壓給水系統6大管道整套管線預制加工))合同業績2份,且至少1個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不接受聯合體業績、不接受鍋爐廠分包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1-1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1-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