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次招標為預招標,待取得相關機構和集團公司建設批復后執行該招標結果,若不具備前述建設條件,則不執行該招標結果。。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云南省
2.2 規 模: 景谷縣(半坡鄉、鳳山鎮、和平村、正興鎮)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景谷縣,其中半坡鄉光伏項目交流側容量30MW、直流側容量36.708MWp,鳳山鎮光伏項目交流側容量30MW、直流側容量36.708MWp,和平村光伏項目交流側容量60MW、直流側容量73.416MWp,正興鎮光伏項目交流側容量35MW、直流側容量42.9484MWp,四個子項目合計交流側容量155MW、直流側容量189.7804MWp。項目擬在和平村光伏項目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主變容量選擇160MVA,以1回220kV線路接入220kV東那變,送出共35公里。
2.3 標段劃分: 清能公司關于景谷縣(半坡鄉、鳳山鎮、和平村、正興鎮)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工程施工監理服務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云南省普洱市景谷縣
2.5 項目計劃工期:自開工通知載明日期起6個月內全容量并網,具體工期以實際工程進度為準。
監理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全容量并網,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完成為止,服務期按9個月。
2.6 招標范圍:工程現場施工監理,對項目安全、質量、進度、造價、檔案、協調等進行全面管理。(含新建220kV升壓站至220kV東那升壓站的35公里送出線路工程施工監理)
2.7 其他需要說明內容: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設備制造商圖紙、資料以及國內有關電力建設的標準要求,工程經最終質量驗收評定,所有建筑安裝工程合格率100%,單位工程優良率95%。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電力工程監理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需提供資質證明影印件)。
3.2.2投標人業績要求:投標人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今具有2項裝機容量不低于70MW的集中式光伏項目或風電項目監理業績(業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需提供合同首頁、合同中含工程范圍關鍵頁、合同雙方簽字蓋章頁等光伏監理相關內容,如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業績要求內容,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項目人員要求:
項目總監: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今具有1項裝機容量不小于50MW的集中式光伏項目或風電項目總監理業績(附任命文件,否則視為無效);必須持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或國家注冊造價師證書,年齡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紀,應與監理單位有正式勞動關系(提供勞動合同和近6個月社保證明材料)。
3.2.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5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1月10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1月17日17時00分止。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云南省
2.2 規 模: 景谷縣(半坡鄉、鳳山鎮、和平村、正興鎮)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景谷縣,其中半坡鄉光伏項目交流側容量30MW、直流側容量36.708MWp,鳳山鎮光伏項目交流側容量30MW、直流側容量36.708MWp,和平村光伏項目交流側容量60MW、直流側容量73.416MWp,正興鎮光伏項目交流側容量35MW、直流側容量42.9484MWp,四個子項目合計交流側容量155MW、直流側容量189.7804MWp。項目擬在和平村光伏項目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主變容量選擇160MVA,以1回220kV線路接入220kV東那變,送出共35公里。
2.3 標段劃分: 清能公司關于景谷縣(半坡鄉、鳳山鎮、和平村、正興鎮)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工程施工監理服務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云南省普洱市景谷縣
2.5 項目計劃工期:自開工通知載明日期起6個月內全容量并網,具體工期以實際工程進度為準。
監理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全容量并網,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完成為止,服務期按9個月。
2.6 招標范圍:工程現場施工監理,對項目安全、質量、進度、造價、檔案、協調等進行全面管理。(含新建220kV升壓站至220kV東那升壓站的35公里送出線路工程施工監理)
2.7 其他需要說明內容: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設備制造商圖紙、資料以及國內有關電力建設的標準要求,工程經最終質量驗收評定,所有建筑安裝工程合格率100%,單位工程優良率95%。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電力工程監理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需提供資質證明影印件)。
3.2.2投標人業績要求:投標人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今具有2項裝機容量不低于70MW的集中式光伏項目或風電項目監理業績(業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需提供合同首頁、合同中含工程范圍關鍵頁、合同雙方簽字蓋章頁等光伏監理相關內容,如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業績要求內容,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項目人員要求:
項目總監: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今具有1項裝機容量不小于50MW的集中式光伏項目或風電項目總監理業績(附任命文件,否則視為無效);必須持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或國家注冊造價師證書,年齡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紀,應與監理單位有正式勞動關系(提供勞動合同和近6個月社保證明材料)。
3.2.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5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1月10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1月17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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