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廣西省
1. 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廣西省南寧市青秀區(qū)金浦路20號國際金融中心。服務樓層為大廈4層餐廳,面積約為1240平方米。
2.2 招標范圍:
2.2.1服務范圍:餐飲服務。
2.2.2服務內容:
2.2.2.1 食材及食堂物料耗材采購由承包人負責。
2.2.2.2 供餐模式:早餐、午餐為售賣式,公務(商務)接待用餐為桌餐。
2.2.2.3 餐廚垃圾須每日清理,由承包人負責運送至發(fā)包人指定地點。
2.2.2.4 經雙方確認的其它受托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3.2.3投標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須提供至少3項餐飲外包服務業(yè)績,并提供相關業(yè)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頁、能反映服務范圍、簽字蓋章頁等),否則按照無效業(yè)績處理;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月9日15:00起至2024年1月16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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