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十四局新興縣墾造水田工程項目經理部
砂石料采購項目競標公告
采購項目編號:POWERCHINA-0114006-230118
一、競標條件
受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四工程局 新興縣墾造水田工程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四工程局 華南事業部(以下簡稱“采購機構”)以公開競標方式采購機制砂/碎石材料一批,采購材料計劃使用自有資金及銀行貸款用于本次競標后所簽訂合同的支付。
二、項目概況、競標范圍
1、項目概況:云浮農墾項目位于廣東省云浮市新興縣境內,主要施工內容為村墾造水田,施工區域位于新興縣簕竹鎮、六祖鎮、天堂鎮境內,涉及14個村。總建設面積2755畝,預計可新增水田面積2450畝,墾造水田率為88.93%。
2、競標范圍: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四工程局 新興縣墾造水田工程項目經理部所需的砂石料以及相關服務。
3、采購物資規格及數量:詳見下表。
包件一:
序號 | 材料名稱 | 型號規格 | 單位 | 數量 | 交貨地點 |
1 | 機制砂 | 中砂,粒徑≤5mm,細度模數2.4-2.8 | 立方米 | 10000 | 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四工程局 新興縣墾造水田工程項目經理部施工現場或其它指定交貨地點。 |
合計 | / | / | 10000 | / |
包件二:
序號 | 材料名稱 | 型號規格 | 單位 | 數量 | 交貨地點 |
1 | 碎石 | 5-20mm | 立方米 | 15000 | 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四工程局 新興縣墾造水田工程項目經理部施工現場或其它指定交貨地點。 |
3 | 碎石 | 20-40mm | 立方米 | 8000 | |
合計 | / | / | 23000 | / |
注:以上競標數量,僅供參考。最終結算量為根據工程需要經驗收合格的實際供貨品種和數量為準,若因投資計劃、征地拆遷、設計變更等原因,使與競標材料實際供貨數量與競標數量發生較大偏差時,競標響應人應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為調價和索賠依據。
4、交貨時間:預計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以實際供貨完成進度為準。按需方下達的供貨計劃分批交貨,按實際交貨數量結算。實際供貨時間可能與交貨期存在差異,中標人(供方)不得因此向使用人與采購人(需方)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5、交貨
6、質量及技術要求:
6.1、機制砂質量滿足《水工混凝土施工規范》(SL677-201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及檢驗方法標準(附條文說明)》(JGJ52-2006)、《砌筑砂漿配合比設計規程》(JGJ98-2010)、《公路工程 水泥混凝土用機制砂》(JT/T 819-2023) 等國家標準及競標文件技術要求。;
6.2、碎石質量要求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G/T 3650-2020)、《公路工程集料試驗規程》(JTG E42-2005)以及《建設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22)等規定;
6.3、上述規范如有最新版按最新版執行。若由于設計變更等原因導致產品具體技術參數變化,在符合相關技術標準規范的條件下,相關規格產品價格保持不變,也不作為索賠依據。
6.4、未詳盡之處,以國家或行業最新標準執行。
6.5、一般要求
6.5.1、生產廠家生產能力及儲存量應滿足工程需要。
6.5.2、運輸應滿足現場施工要求。
6.5.3、砂石料運輸到現場含水率不能>6%。
7、結算及付款方式:需方于結算的次月向供方支付本月結算款的70%;第3個月再支付本期結算款的27%,剩余3%轉為質量保證金,每批次進場材料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量保證期,質量保證期為3個月,質保期滿后扣除因材料質量問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后一次性支付。
貨款支付方式:電匯、支票、票據(包含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多種供應鏈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電建融信、建行E信通、中企云鏈等)。以票據、供應鏈方式支付時,期限在半年及半年以內,貼息費用由供方承擔。
三、競標響應人的資格要求
競標響應人必須滿足以下全部資格要求:
1、競標響應人為生產廠家的,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具備合法經營條件,具備一定的生產能力、倉儲能力、供貨能力及售后服務能力等條件。產品近三年(2020年至今)取得國家授權、許可的第三方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合格證書或檢驗合格報告,且出具的檢驗報告不低于1個競標規格的產品。
2、競標響應人為代理商的,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具備合法經營條件,具備一定的生產能力、倉儲能力、供貨能力及售后服務能力等條件。必須具有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授權代理書,且其代理的生產廠家須滿足第1條生產廠家資格條件的要求(在競標響應文件中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包括廠家的委托代理文件)。
3.業績:競標響應人應具有類似工程、類似供貨金額的供貨業績,應具有砂石料供應的專業人員和組織貨源的能力和經驗,競標響應人還應在競標響應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的機制砂(包件一提供)或任一競標規格碎石(包件二提供)的工程供貨業績和相應的供貨合同書(附合同掃描件或中標通知書,至少一份,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元)。
3、商業信譽: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競標響應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無采取非法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紀不良記錄;近三年內參加競標活動中,競標響應人無不良記錄。
4、采購人不接受聯營體或聯合體的競標。競標響應人不能作為其他競標響應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競標;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時參加競標。
5、競標響應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
6、財務狀況:企業的現金流表現正常,資金周轉不存在困難。
7、競標響應人應具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