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成都市 目錄(2021年版)》(成辦發(fā)〔2021〕60號)和市財政局關于罰沒物資處置相關政策文件規(guī)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以網絡競價方式公開處置下列標的物,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
||||||||||||||||||||||||||||||||||||
報名截止時間 | 2024年01月04日 16時00分 | |||||||||||||||||||||||||||||||||||
報價時間 | 自由報價期:2023年12月28日00:00至2024年01月05日10:00
自由報價期結束后,即進入限時競價時段, 限時競價的每一應價時間段為90秒 |
|||||||||||||||||||||||||||||||||||
成交價款付款要求及繳款賬號 | 1.競買保證金不得代繳,銀行轉賬支付。競得人在競價成功后,按照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要求將所有物資轉運、稱重后按實際重量結算,稱重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2.繳款之前競得人需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開具繳款書。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不向競得者提供任何發(fā)票。 | |||||||||||||||||||||||||||||||||||
標的物交付 | 競得人在繳納成交價款后,在5個工作日內到處置物品所在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指定停車場提取物品,產生的車輛運輸、稱重、物資搬運費等費用均由競得人支付。 | |||||||||||||||||||||||||||||||||||
公告期限及對外公示的其它資料 | 不少于5個工作日,請仔細閱讀相關要求,物資處置清單及報廢車輛競拍要求。 | |||||||||||||||||||||||||||||||||||
1.競買保證金不得代繳。 2.競買申請人須認真閱讀公告及附件相關內容,如對標的物有任何疑問或有實地踏勘意向的可聯(lián)系我方。
更多>同類資訊
推薦圖文
最新招標資訊
國家能源資訊
24時注冊客服手機(微信)18811547188總機:010-51957458 客服1:010-51957412 客服2:010-68818478信息修改刪除QQ:396743645 投訴電話:13126614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