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達州發電有限公司建有2×300MW火力發電機組,鍋爐、汽輪機、發電機三大主機分別由東方電氣集團制造,兩臺機組分別于2007年和2008年投產,同時配有脫硝和濕法脫硫島。其中脫硫系統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工藝(單塔雙循環,無GGH),一爐一塔脫硫裝置,脫硫率不小于99%。石膏漿液處理系統,工藝水系統、石灰石儲存及漿液制備系統、廢水處理系統為兩臺爐公用。本次脫硫石膏處置量估算約為8萬噸(按實際過磅數量據實結算)。
招標范圍:投標人負責全部處置招標人2024上半年發電生產的副產品脫硫石膏以及臨時堆放在招標人灰場的脫硫石膏(約2.5萬噸),包括脫硫石膏的運輸、裝卸車(招標人廠區工藝樓脫硫石膏上車由招標人負責)、處置。投標人保證脫硫石膏及時運出招標人廠區或運出儲灰場,以及合法、合規進行處置等。運輸及處置必須符合國家相關環保政策的要求,不發生環境污染事件。因石膏產量受機組負荷、入爐煤硫份影響,處置數量暫不確定,最終以招標人實際產量為準。招標方不承擔脫硫石膏出廠后或使用后所產生的相關責任。
招標方對合同期內脫硫石膏產量、品質不做任何承諾,投標方都必須對產出的脫硫石膏進行全部處置,并接受由此而帶來的風險。
招標方不提供脫硫石膏的臨時堆放場地,投標方自行承擔因本項目所需的設備、設施、車輛等一切費用。
2.1.2 其他:交貨地點:招標人廠區脫硫石膏堆置場地和灰場;處置服務期:6個月。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工業副產品(粉煤灰、爐渣、石膏等)處置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2-2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1-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