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條件
中國水利水電第五工程局 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簡稱“詢價人”)以公開詢比價方式為中國水利水電第五工程局 三公司HMGS項目采購一批粉煤灰,采購材料計劃使用工程建設資金用于本次招標后所簽訂合同的支付。
2、項目概況、采購范圍
2.1項目概況:項目距烏魯木齊市約600公里。
2.2.采購范圍:中國水利水電第五工程局 HMGS項目所需粉煤灰的供應、運輸、售后服務等。
2.3.采購數量:
序號 | 材料名稱 | 規格型號 | 數量 | 單位 | 備注 |
1 | F類粉煤灰 | I級 | 1300 | 噸 | |
說明:以上詢價數量為預估數量,僅供參考。最終結算量以實際供貨并經驗收合格的規格和數量為準,若因施工圖、設計變更等原因,致使與招標材料實際供貨數量與招標數量發生較大偏差時,投標人應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為調價和索賠依據。 |
2.4.交貨時間:隨工程進度供應,以實際供應時間為準,主要供貨周期為2024年3月至2025年12月。報價人須在收到通知后24小時內交貨。
2.5.交貨
2.6.質量技術要求:
2.6.1F類Ⅰ級粉煤灰應滿足GB/T1596-2017水工混凝土摻用粉煤灰技術規范。
粉煤灰理化性能要求
粉煤灰 品 種 | 理化性能 | ||||||||
燒失量(%) | 細度(%) | 密度(g/cm3) | 需水量比(%) | 含水量(%) | SO3(%) | f-CaO(%) | 強度活性指數 | 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鋁和三氧化二鐵總質量分數 | |
GB/T1596-2017 (F類Ⅰ級) | ≤5.0 | ≤12.0 | ≤2.6 | ≤95 | ≤1.0 | ≤3.0 | ≤1.0 | ≥70.0 | ≥70.0 |
2.6.2交貨同時提供該批粉煤灰的生產廠家完整的出廠合格證,原材料質量證明文件,制造批次記錄,性能質量檢驗報告,該類文件具有可追溯性。
2.7.結算及付款方式:
先貨后款,按月掛賬結算。
2.7.1每月結算一次。結算周期起止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賣方憑買方授權的現場驗收人員簽收的《收貨憑證》(送貨單等,至少一式三份,買方三份)和《材料清單》(一式三份),以檢驗合格的數量為結算數量,于本月23日前到買方辦理《材料結算單》。
2.7.2付款方式:
賣方根據《材料結算單》向買方提供對應金額的國家增值稅專用稅務發票(一票制),買方收到發票后30個工作日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掛賬金額的95%,剩余5%為質量保證金。質保金將在本工程完工后三個月內無息返還。
2.7.3提供的發票為《增值稅專用發票》,采用一票制,稅率為3%或者13%。若合同執行過程中國家稅務機關公布稅率發生變化,本合同以最新稅率執行。合同稅前單價不變,按照最新稅率調整合同到貨單價。
2.8 報價要求:
本次報價為單價固定不變價格,合同履行期間,均不考慮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調整,賣方根據供貨時間要求綜合測算物價波動可能引起的風險。
2.9 投標保證金:本次詢價需繳納投標保證金1萬元。支付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匯款方式,供應商報名成功后,系統將自動分配保證金打款賬號,供應商可在獲取文件處獲取賬號信息,報價人應在匯款備注中詳細注明投標項目名稱及編號,投標保證金統一由集采平臺收取到統一賬戶。
3、報價人資格條件
3.1.報價響應人為生產廠家的(含生產加工單位),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具有生產、加工、銷售粉煤灰的能力,并在報價文件中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3.2.報價響應人為代理商的,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企業注冊資本金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產廠家須滿足第1條生產廠家資格條件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3.報價人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國家稅率調整,則按照稅前價不變的原則調整后的稅率執行。
3.4.報價響應人應具有類似工程的粉煤灰供貨業績(含生產及加工單位),在2021年至今的粉煤灰供貨合同不少于1個,合同金額不少于50萬元。
3.5.報價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
3.6.報價響應人未被列入 集采平臺供應商黑名單中。